文中又把我2011年3月帖子上的文字摘出来批驳,是我的文字实在太剌激了,还是找不到批斗的靶子,非要把两年前的东西挖出来炒冷饭?想想真有点好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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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wf 发表于 2014-1-14 22:05
陈先生敢于直言,好样的。确实如陈先生所言,改名都改了这么久了,还要挑起如此的事端,真不知居心何在?另外编辑同意将此类文章放入,也不知是何意思?百家争鸣?貌似这样的口舌之争毫无意义,只增加了不必要的内耗 ...
rocky 发表于 2014-1-14 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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