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以下是引用<I>古月</I>在2007-11-28 11:10:27的发言:</B>
这个封承载了一个特殊的邮递故事,是枚极好的邮政史邮品。呵呵~~
<B>以下是引用<I>时永良</I>在2007-11-28 13:47:49的发言:</B>
<> 这种事例优劣各半。上海邮局一看邮编不对就作退件处理,不算再好的处理办法。如信封上写有详细地址,就应送到才算服务到家。</P>
<B>以下是引用<I>殷吉丰</I>在2007-11-30 22:24:49的发言:</B>
<>从表面现象:上海邮政局是遵章守规</P>
<>从深层面:造成寄件人直接(或间接)经济损失,是对消费者不负责!</P>
<>这件印刷品邮件,完全可以投递。</P>
<>而上海邮政局无作为!(建议投诉)</P>
<>由此,我想到了刚刚发生在北京的热点新闻《孕妇之死》......</P>
<B>以下是引用<I>皮忠勇</I>在2007-11-30 22:46:48的发言:</B>
<>我的遭遇更惨:本月我单位决定不在所属邮政部门订阅相关杂志了(金额约3000元),该邮局就不再将信件包括挂号信件送到公司来了,每天只是通知有信件,叫公司派人到邮局去领,原因是没有继续订刊,发不了投递员的工资了,故也不能送信上门了。真是无稽之谈!这几天正在与邮局交涉之中,看结果如何?</P>
<B>以下是引用<I>皮忠勇</I>在2007-11-30 22:46:48的发言:</B>
<>我的遭遇更惨:本月我单位决定不在所属邮政部门订阅相关杂志了(金额约3000元),该邮局就不再将信件包括挂号信件送到公司来了,每天只是通知有信件,叫公司派人到邮局去领,原因是没有继续订刊,发不了投递员的工资了,故也不能送信上门了。真是无稽之谈!这几天正在与邮局交涉之中,看结果如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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