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集邮网
标题: 关于义卖,请您投票! [打印本页]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5-24 00:26
标题: 关于义卖,请您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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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5月13日起,应会员建议,开设向四川灾区义拍活动以来,短短几天时间,得到许多朋友的热烈响应,募得款项已达14000余元,并且这个数字还在不断的增加,在此,要谢谢各位邮友的积极参与!</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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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事想与各位商量一下,一是前两天我发贴也说了,这个活动是否还要继续进行下去,或者说到救灾结束,我们活动也相应结束,还是保留这项活动,作为我们网站长期的一项公益活动。因为前两天有朋友已经在询问这个事,而且有两种截然想反的意见,所以发起这个投票贴,让更多朋友来发表见解。</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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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我们募捐所得的款项如何处理?21号我已经将募集到的12000元通过邮政汇款汇往中国红十字总会,但我在想,这笔钱到红十字总会,他们究竟会如何使用,这个我们不得而知.</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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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捐这一万多块钱,在他们看来,只不过是一个小数目,但对于我们,却是一份很大的心意,我们每个人都是工薪阶层,捐这么多钱也不容易,所以,我们不能让这笔钱打水漂了……</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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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看了一个网站,www.lohcn.org,这个网站可以联系帮助资助一些失学儿童,我跟网站的管理人员聊了一下,资助一个失学儿童的费用并不高,通常最低标准是小学生每学期两百,初中生三百,高中生九百到一千二不等,一年分两个学期汇款。而且,钱是直接汇给被资助儿童,中间少了许多的环节,我们的钱也会用到实处,所以我在想,我们募集的资金,能不能以网站的名意,资助一名因灾失学的儿童继续学习呢?</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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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如果要去资助失学儿童,那不是一天两天的事,需要长年的坚持,我们能不能坚持下来,这需要各位的支持,所以,想听听各位的意见!</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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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你的钱,所以应该由你来决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4 0:27:42编辑过]
作者: 徐晓丰 时间: 2008-5-24 02:20
赞成继续1票[em01]
作者: 花龙 时间: 2008-5-24 12:03
赞成用所得的捐款资助一名失学儿童!
作者: flzhangxin 时间: 2008-5-24 1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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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网站进行的义卖捐款活动,是集邮人奉献爱心,帮助灾区急需帮助的人的一项极有意义公益活动,大多邮人作为工薪阶层,捐赠的金额虽有限,却体现了与灾区人民同舟共济、共渡难关的决心。我觉得此活动与平时的扶贫帮困活动有相似之处,却也不完全一样,要在有限时间内,让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作用,这便是它的特别之处。我想我们目前捐赠的渠道是可信的,也是社会公认的,至于活动何时截止,可依抗灾形势以及社会需要而定。</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4 13:18:20编辑过]
作者: 麦胜文 时间: 2008-5-24 1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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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一下:义卖区适时结束,所得款项以“中国极限集邮网”名义支助一名儿童读书。如果费用不够,再重开义卖区继续筹款。</P>
作者: ywf0124 时间: 2008-5-24 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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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义卖应在适当的时候结束。随着时间推移,义卖自然会少,但是作为组织者只要还有一件邮品在义拍他们就要组织管理,费时费力关注登记公布等等,所以本人认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结束了义拍区。让这么组织这次活动的邮友歇歇。如果还有其他想为灾区捐款的朋友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捐款的。义卖结束并不会代表大家的爱心就结束。</P><
> 至于款项用去,本人认为都是殊途同归的。最终都是为了灾区人民,只要是为了灾区人民。怎么用相信大家都赞同的。</P>
作者: flzhangxin 时间: 2008-5-24 20:19
<B>以下是引用<I>ywf0124</I>在2008-5-24 17:38:51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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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认为:义卖应在适当的时候结束。随着时间推移,义卖自然会少,但是作为组织者只要还有一件邮品在义拍他们就要组织管理,费时费力关注登记公布等等,所以本人认为在适当的时候可以结束了义拍区。让这么组织这次活动的邮友歇歇。如果还有其他想为灾区捐款的朋友完全可以通过其他渠道捐款的。义卖结束并不会代表大家的爱心就结束。</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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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至于款项用去,本人认为都是殊途同归的。最终都是为了灾区人民,只要是为了灾区人民。怎么用相信大家都赞同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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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和所有的活动一样,既然有开始就会有结束,但网站赈灾义卖活动结束并未意味着献爱心的终止,有意捐赠者可采取其他的形式继续,如捐助失学儿童继续学业等。至于义卖结束的具体时间,作为民间组织,采取与社会各界赈灾同步的方式是合适的。</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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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捐赠渠道正常,相信这些捐款能在急需要用钱的场所发挥其作用。</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5 14:07:18编辑过]
作者: hxf 时间: 2008-5-25 11:37
可以资助一名有集邮爱好的学生!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5-25 15:38
<B>以下是引用<I>hxf</I>在2008-5-25 11:37:08的发言:</B>
可以资助一名有集邮爱好的学生!
最好是玩极限的,哈哈![em01][em01][em01]
作者: flzhangxin 时间: 2008-5-25 18:10
<B>以下是引用<I>jonnygkp</I>在2008-5-25 15:38:07的发言:</B>
!
最好是玩极限的,哈哈![em01][em01][em01]
干脆领养一个算了,将来子承父业,将极限进行到底!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5-25 22:25
<B>以下是引用<I>flzhangxin</I>在2008-5-25 18:10:50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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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脆领养一个算了,将来子承父业,将极限进行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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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这孩子就有N个爹了,哈哈!</P>
作者: junwuyou 时间: 2008-5-25 23:13
适时结束,支助失学儿童,可否建立一个基金,长期行动,基金不够再义卖了。[em01][em01][em01]
作者: 娱片汤 时间: 2008-5-25 23:26
<B>以下是引用<I>hxf</I>在2008-5-25 11:37:08的发言:</B>
可以资助一名有集邮爱好的学生!
都没钱交学费了,哪来的钱集邮?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5-26 00:04
<B>以下是引用<I>junwuyou</I>在2008-5-25 23:13:32的发言:</B>
适时结束,支助失学儿童,可否建立一个基金,长期行动,基金不够再义卖了。[em01][em01][em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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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P>
作者: mandy 时间: 2008-5-26 00:19
<B>以下是引用<I>junwuyou</I>在2008-5-25 23:13:32的发言:</B>
适时结束,支助失学儿童,可否建立一个基金,长期行动,基金不够再义卖了。[em01][em01][em01] 好提议~~赞成
作者: 时永良 时间: 2008-5-26 12:26
简化点好,我们毕竟是集邮组织。
作者: flzhangxin 时间: 2008-5-26 12:56
<B>以下是引用<I>时永良</I>在2008-5-26 12:26:35的发言:</B>
简化点好,我们毕竟是集邮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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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限会是松散型的民间组织。而基金会则不同,不但要投入相当数额的资金,而且要对基金的积累、流向等进行追踪,基金是需要有专人来管理的,这实际上超出了民间集邮的范畴。</P>
[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5-26 20:40:57编辑过]
作者: ljy88 时间: 2008-5-27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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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卖在目前还应持续一段时间,给更多的邮友献爱心的机会。然后适时告一段落。</P><
>2.国家已经承诺解决地震地区儿童的就学费用等问题。今后会有一系列政策出台。</P><
>3建议捐款资助一名地震中残疾的学生。他们更需要爱心帮助。(可以一次性捐款)</P><
>4.具体方法,建议由成都一些邮友与都江堰市学校联系,选择合适的人选。</P><
>5.有意向的朋友可以组织。。。(受助人)后援会,如果那个儿童需要帮助,后援会可以发起爱心赞助行动。后援会的赞助时限需要事先设定,比如说赞助到其工作为止。。。。参加后援会的一定要有长期赞助的思想准备。</P>
作者: maxiboy1137 时间: 2008-5-28 14:19
<B>以下是引用<I>ljy88</I>在2008-5-27 21:34:07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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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义卖在目前还应持续一段时间,给更多的邮友献爱心的机会。然后适时告一段落。</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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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家已经承诺解决地震地区儿童的就学费用等问题。今后会有一系列政策出台。</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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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建议捐款资助一名地震中残疾的学生。他们更需要爱心帮助。(可以一次性捐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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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具体方法,建议由成都一些邮友与都江堰市学校联系,选择合适的人选。</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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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有意向的朋友可以组织。。。(受助人)后援会,如果那个儿童需要帮助,后援会可以发起爱心赞助行动。后援会的赞助时限需要事先设定,比如说赞助到其工作为止。。。。参加后援会的一定要有长期赞助的思想准备。</P>
作者: 八达岭邮讯 时间: 2008-6-2 13:51
赞成用所得的捐款资助一名失学儿童!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7-9 09:45
根据大多数朋友的意见,我们目前通过四川徐晓丰先生联系了一名在校大学生,地震中她的父母双亡,目前正在进一步的核实相关资料!
作者: 吴宪 时间: 2008-7-9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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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之举,值得称颂!!!!!!!</P>[em02][em02][em02][em02][em04][em04][em04][em04]
作者: 黑芝麻糊 时间: 2008-7-18 18:02
<B>以下是引用<I>吴宪</I>在2008-7-9 11:02:07的发言:</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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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义之举,值得称颂!!!!!!!</P>[em02][em02][em02][em02][em04][em04][em04][em04]
作者: ljy88 时间: 2008-8-5 08:22
联系的结果怎么样啊?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8-8-9 20:53
http://www.chinamaxicard.com/bbs ... 9898&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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