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集邮网
标题:
观点之十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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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10-2-9 07:56
标题:
观点之十四:倒
既然你无首日戳不欢
既然你已是一种习惯
既然你已习以为常
既然你这样理所当然
既然你这样理直气壮
既然你要自欺欺人
既然这已是你的价值观
…………………………………………
继续倒戳吧
中国的极限集邮者
作者:
duyongkai
时间:
2010-2-9 09:20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10-2-9 22:44
继续倒倒到地球掉个个
作者:
邱易函
时间:
2010-2-9 23:04
倒。。倒。。倒。。。
我已摔倒。。。。
还是喜欢香港。澳门的邮政局的那种负责不倒戳的态度
作者:
尧玉邮屋
时间:
2010-2-9 23:08
还是喜欢香港\澳门的邮政局的那种负责不倒戳的态度
作者:
rocky
时间:
2010-2-10 09:30
脸上笑嘻嘻,不是好东西.
作者:
贝壳里的海
时间:
2010-2-10 19:19
好
完全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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