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友好收藏,好文采。 李继烈 发表于 2010-3-23 1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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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无语了 254802 海珠石 发表于 2010-3-25 22:08
一个字 " 好" ! 支持! 车迷 发表于 2010-3-23 10:06
拥有这些古老珍贵的收藏品就是人们在和历史对话。现今这些建筑和景观以及人文,在收藏者收藏的明信片中和人们见面,使历史、遗迹、古老的文化得以重现,这就是收藏的价值和意义,加之周友犀利的文笔,完美的展现过去 ... 八达岭邮讯 发表于 2010-3-25 13:31
爱好玩玩,没关系的。 我们都是好朋友不必太认真,你是我比较佩服的一个人,你对广州的研究很深,我是向你学习的,另外如你的沙面图书出版请留我一册,在此先感谢了。 海珠石 发表于 2010-3-25 23:52
引用第146楼西关街坊于2010-03-26 00:48发表的: 所以说,买了一张复制的、在世上可能流传有不少的图片,就说自己拥有这张图片的版权,有些搞笑。 难道一块钱买张羊晚,就拥有了你们发表在报上的文章和图片的版权吗?
引用第147楼广州小麦于2010-03-26 09:33发表的: 你讲的有一定道理。 不过,博物馆的老照片馆藏(或以前的外销画)也不是唯一的。为什么在使用的时候,要先征得博物馆的同意呢?购买实物的扫描件拥有权是一次性的,而每使用出版一次都必须按此支付版权费用。这又是为什么呢?显然西关街坊你的理由是解释不通的了。
引用第149楼西关街坊于2010-03-26 13:46发表的: 照片属于著作权法上的摄影作品,其财产权利保护期为保护期为五十年,截止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在1959年之前发表的,现在已经过了保护期,应该可以自由传播。 一般情况下,照片的著作权属于其作者(摄影者)。但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转让,其他人也可能通过转让合同取得著作权。 你的这位朋友不是那老照片的摄影者吧?是否持有该老照片转让著作权的合同?反应那么大。 难道使用与博物馆馆藏的老照片同一底片印晒出来,其他人持有的老照片,也要向博物馆支付版权费用?问题是博物馆是否拥有了该老照片的著作权。你向博物馆支付版权费用,只是你使用了博物馆馆藏的老照片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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