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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邮资票品11月20号开始预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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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13:5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10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通知

[日期:2009-11-14]来源:通信博客  作者:刘荣发[字体:大 中 小]

     2010年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继续实行“总量调控、适度从紧”的纪特邮票发行政策和“预订和零售并举”的销售办法。现将2010年邮资票品预订和销售方式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部分纪特邮票图稿将在预订地点公布。
二、预订时间
全国统一从2009年11月20日开始受理2010年邮资票品预订。预订期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从11月20日开始到11月30日截止,为老预订户提供预订服务(凭2009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第二阶段从12月1日开始到12月20日截止,为第一阶段未办理预订的老预订户和新预订户提供预订服务,订完为止。
三、预订方式
(一)2010年邮资票品预订继续实行实名制,预订户须凭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士兵证、军官证等)进行实名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姓名、邮寄地址、邮政编码、证件号码、联系电话等。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根据预订户登记的邮寄地址开展试信调查,并不定期邮寄发行通告、集邮活动信息等资料。预订户如需变更邮寄地址,请携带与登记表中填写一致的身份证件到原办理预订的营业窗口办理变更手续。
(二)在整个邮资票品预订期间,办理2010年大版邮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必须持有2009年相应预订品种的预订折。
四、预订种类
(一)预订套票,每人最多可订5套,每套收取预订金170元,同时供应全年发行的小型张(含小全张,下同)和小本票各1套。
(二)预订小版票,每人限订1版全年小版邮票,收取预订金110元,同时供应1套全年发行的小本票。小版邮票仅供应老预订户(凭2009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
(三)预订大版票,每人限订1版全年大版邮票,收取预订金1600元(含空册款),同时供应全年发行的小型张和小本票各1套。大版邮票仅供应老预订户(凭2009年新邮预订折办理预订)。
(四)预订年册,每人最多可订5本,每本收取预订金185元(含空册款)。年册中含全年发行的纪特邮票和小型张、小本票。
(五)预订纪念邮资封片,每人最多可订10套,每套收取预订金20元,包括全年发行的纪念邮资封和纪念邮资片。
(六)选套预订,即根据已有的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将全年部分纪特邮票分为A、B、C三类,具体内容见《2010年邮资票品预订登记表》。预订户可按类预订,每人每类最多可订5套,每套同时供应该套邮票的小型张(含小全张,下同)和小本票各1套。A类每套收取预订金45元,B类每套收取预订金40元,C类每套收取预订金25元。办理时间同第二条规定。选套预订不含2010年增加发行的纪特邮票。
(七)保证金预订,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向大、中、小学生提供交纳少量保证金的预订方式。该方式只限于套票,且每人限订1套,同时供应全年发行的小型张和小本票各1套。预订户须交纳30元保证金,年底时退还。预订户应在每套邮票发行后两个月之内取票,并在取票时交付该套邮票款额。若过时不取,则不保证供应。学生可凭学生证以保证金方式预订新邮,预订登记方面的其它要求同全额预订。
(八)预订户可以选择按套、按版、按册或按类预订,预订金年底多退少补,如遇邮资票品发行计划调整,以实际发行金额为准。选套预订金在各类最后一套邮票发行后多退少补。上述预订金及保证金不付利息。预订户可在邮资票品发行后随时到预订网点领取套票、小版邮票或纪念邮资封片,领取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逾期领取办法见当地邮政局通告。大版邮票将由中国集邮总公司制作成全年大版邮票册,预订户于2010年全年最后一套纪特邮票发行后一个月内到当地指定预订网点领取。年册领取方式同全年大版邮票册。
五、生肖赠送版
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将统一制作含4枚生肖邮票的小版张(以下简称“赠送版”),赠送给预订全年纪特邮票的预订户。每预订1套全年邮票或1套全年小版票或1套全年大版票或1本年册的预订户,可获得1版赠送版。对选套预订、保证金预订和纪念邮资封片预订的用户不供应生肖赠送版。赠送采取两种方式:
(一)邮局挂号邮寄。该方式针对预订全年套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一般在2010年上半年寄出;
(二)用户窗口自取。预订全年大版邮票或年册的预订户,可在领取大版邮票册、年册时领取赠送版。
(三)预订全年套票或小版邮票的预订户在规定时间内未收到生肖赠送版,可到当地邮局查询,或拨打11185客服电话查询,也可登录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名址中心网站(www.cpdc.com.cn)查询。
六、邮票零售
(一)邮政部门发行的纪特邮票(包括套票、小型张、小全张和小本票,不包括小版邮票、大版邮票和赠送版),自发行之日起,在全国各地指定的邮政营业网点出售,出售期限为6个月,售完为止。超过期限后,所有邮政营业网点都将停止销售。
(二)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在发行期后统一收回零售窗口未售出的纪特邮票,并清点封存。退缴销毁工作完毕,将向社会公布纪特邮票的发行量。
七、2010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工作接受社会监督。用户如发现有违反以上相关规定的情况,可到当地或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投诉。
八、2010年纪特邮票发行计划如有变化,以发行通知为准。
九、邮资票品预订结束后,邮政企业将不再办理任何新邮预订相关业务。
十、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对上述2010年邮资票品发行销售通知保留最终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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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14 14:41 | 只看该作者
邮政集团公司开始抢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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