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集邮网

标题: [舊文重刊]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打印本页]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3-28 09:45
标题: [舊文重刊]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本帖最后由 chipin33 于 2009-4-7 23:36 编辑

筆者前幾天曾在曹會長对《极限集邮者》第一期封面用图的若干说明文中回帖如下:
1.幾年前我就曾寫過一篇文章《FIP極限規則不能規範整體極限集郵活動》(大意如此)
2.文章的重點是說明該規則只是FIP郵展的參展遊戲規則而已,不能拿來約束全體極限集郵活動,況且規則還可隨時更改。用之來定論今日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3-23 12:34

現將多年前寫的那篇文章找出來重刊,請指正!
原文是發表於台灣清清集郵網站,後收錄於筆者個人之《台灣原圖集郵世界》網站,該網站是台灣pchome的免費網頁空間,後因pchome改變經營方針,已不能編輯更新,但原來的網頁內容,部分還能瀏覽,包括這篇文章在內。

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談到集郵原是人類與生俱來對於美好事物蒐集興趣的一種活動之一,因此集郵者對郵品的收集方向是依個人興趣自由選擇發揮的,完全沒有受到FIP規則約束的必要。而郵展,只是眾多集郵活動中的一個組成,不是集郵活動的全部內容,要區分群眾性集郵和競賽性集郵,不能用郵展規則束縛集藏活動、制約集郵者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力。

就全世界集郵人口最多的美國來說,根據一項統計,在成千上百萬的集郵民眾來說,只有約10%有組集參加郵展的意願,而最後真正展出者還不到3%,因此郵展規則實在沒有也不能限制其他97%廣大不參加郵展的集郵群眾並影響其興趣與觀點。

國際集郵聯合會是在1974年始通過了「國際原圖集郵參展規則」,在1975年批准了原圖卡的參展方案,但仍屬於「專題集郵」範疇,直至1980年才通過「原圖集郵」為獨立展出類別,更在1985年通過制訂了「FIP原圖集郵類展品評審專用規則」。譬如規則中規定原圖卡應該是一枚圖畫明信片,貼上一枚郵票,銷一枚郵戳,方是所謂原圖卡……等等細則,但對1974年前的原圖卡則從寬認定,例如圖1貼有兩枚郵票,圖2銷有兩枚郵戳,仍屬可以展出的規範原圖卡。換言之,1974年後以此方式製作就不被認可,因此除非你要參加國際郵展就必須接受他的遊戲規則,反之如不參加郵展,規則與你又何涉?


即以筆者為例,在1995年製作了一枚「台北松山機場」原圖卡(圖3),上面貼連刷郵票兩枚,按當時FIP規則當屬「不規範片」,其實筆者在製作時只有考慮到兩枚郵票始能展現郵票圖案之完整,硬要貼上其中之一枚郵票,規則固合,顯失美觀有所缺陷,失去集郵怡情之樂趣。沒想到FIP 1996年就修改規則,容許主題相連(二枚或以上,但不超過片幅25%為限)的郵票可同時貼在明信片上製成原圖卡,因此這枚原屬「不規範片」就一百八十度翻身成為「規範片」了。

又如筆者在多年前遊覽陽明山國家公園時,在販賣部購藏一套明信片集,有十張彩圖明信片,規格均為12×16.5公分,略大於FIP規定圖畫明信片的最大尺寸(10.5×14.8公分),但在1997年仍適時利用此明信片中之一枚製作了「繡球花」首日銷戳原圖卡,應也是一枚「不規範片」(圖4),不料FIP在1999年又通過大尺寸明信片可裁剪製作原圖卡,看來這枚「繡球花」原圖卡只要略微裁剪邊幅,仍屬「規範」原圖卡了。兩次經驗並非表示筆者有先見之明,只是說明集郵只要基於興趣就可以自由創作,不必完全被規則囿限而已。

因此這裡強調的是,各人收集或製作原圖卡只需符合原圖集郵的基本精神,應可滿足及享受到原圖集郵的樂趣,此精神乃追求片、票、戳三者之間最大的和諧一致,就是一枚好的原圖卡,其他枝枝節節都不重要。但喜歡原圖集郵的朋友如自己執意按照FIP規則製作或收集所謂的「規範原圖卡」,那也是他的自由,但千萬不能拿此規則就輕忽隨意指摘別人的收集或製作。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3-28 10:55
關於FIP極限規則有關明信片尺寸,筆者這篇文章發表時,雖允許可將大尺寸裁切為標準尺寸,但隨後又規定不可裁切,最後是允許大尺寸明信片在A4展頁紙容得下兩張為合格。
我想當初一定有不少人遵照規則辦理,將明信片裁切後製作極限片,如此反成了“規則”的受害者。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28 11:30
我也抱类似观点。
但现时有部分人大力鼓吹什么“极限集邮开放论”,建议将那些载体非明信片到的东西也纳入极限集邮,这点本人绝对不能认同,而且也认为极限集邮的专门刊物、网站,不应常常刊登这些东西,特别是那些纯欣赏式的——除非为研究偶尔作为举例只之用。
至于那些说什么“自己喜欢”“玩得开心”就可以的观点,本人同样不会苟同。
其实这类邮品大可以用于开放类邮集,但不要强加于极限集邮上。
另一些有争议的载体明信片,我同样认为制作无妨,但不宜作过多纯欣赏式的介绍。
作者: 浦燕    时间: 2009-3-28 14:59
说的很清楚,就是这理,别把自己搞的太累。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09-3-29 11:46
专家的话要听但不能迷,如果以参加竞赛级邮展为目标就要尊守规则.如果是自娱自乐的就不必自缚手脚.但要有一底线:如票,片,戳的最大一致.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09-3-29 11:51
關於FIP極限規則有關明信片尺寸,筆者這篇文章發表時,雖允許可將大尺寸裁切為標準尺寸,但隨後又規定不可裁切,最後是允許大尺寸明信片在A4展頁紙容得下兩張為合格。
我想當初一定有不少人遵照規則辦理,將明信片裁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3-28 10:55

大尺寸明信片不应剪裁,如过剪裁了就失去了研究明信片的意义.
作者: jiukou    时间: 2009-3-29 12:43
现在都把FIP规则当唯一准绳了!呵呵~~忽略了极限片制作实践的前进和发展。
作者: 李继烈    时间: 2009-3-29 13:12
我也抱类似观点。
但现时有部分人大力鼓吹什么“极限集邮开放论”,建议将那些载体非明信片到的东西也纳入极限集邮,这点本人绝对不能认同,而且也认为不应常常刊登这些东西,特别是那些 ...
陈进权 发表于 2009-3-28 11:30

非常赞同陈先生的观点。
在极限集邮的专门刊物、网站上极限集邮的本意应该更多地得以体现,强调极限片的邮票、明信片、邮戳三者之间的和谐,是对极限集邮本意的最好诠释,强调票、片、戳的合理性,就是立足极限明信片的根本点,倘若极限集邮的专门刊物、网站常游离极限集邮之本意,对于极限发烧友而言,恐怕就会觉得不怎么好玩了。
作者: 娱片汤    时间: 2009-3-29 13:12
我是这么想的:不能为了参展而收藏制作极限,也不能脱离了规则而创造自娱自乐。当然,那些个性化副票、邮票边纸制作的所谓极限片,总是有人喜欢(我是坚决抵制)觉得玩的开心就好~呵呵!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3-29 16:35
首先,FIP规则是准绳;然后,才可能讨论这是不是唯一的准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29 19:46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29 19:47 编辑

笔者也来个狗尾续貂,将6年多前一篇旧稿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与此主题无关)贴出,相信看过的人不多。

      2002年7月30日《中国集邮报》第7版喻金刚在《极限片称谓应规范》文内,认为凡不符《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及其《指导要点》的均不是极限片,甚至不应称为“不规范”或“不合格”极限片。
      喻先生大概连何谓“极限片”的概念也未弄清楚。从现存世界最早销1894年戳的极限片来看,极限片诞生已超过一世纪,虽然这些古典极限片多在偶然的情况下制成,与现今刻意制作的不同。到1932年出现“极限片(maximum card)”一词,对极限片的制作要求也比较宽松,只要票、片、戳和谐(销戳或没有现今的严谨)就是极限片,而没有像现在的《规则》对票、片、戳均有严格的要求。
      已故极限集邮家应鸿在1998年9月30日的《中国集邮报》介绍了一枚法国圆形极限片,明信片直径17.8毫米。应先生引述法国极限集邮权威人士称:“这枚世足赛圆形极限明信片是正宗邮品,可以参加竞赛级的邮展。其理由是一切可以用作邮政通信的商业明信片均可作为极限明信片的载体”。笔者对该枚圆形极限片可以参加竞赛级邮展的说法仍有保留,因为至今《规则》仍未允许这类极限片参展——因尺寸超大;但说“一切可以用作邮政通信的商业明信片均可作为极限明信片的载体”,说明只要载体是明信片,并且三要素和谐的制成品均是极限片,毋须理会是否符合《规则》。《规则》只是规限哪些极限片才可以用于竞赛级展集,并非用来界定哪些才是极限片。例如香港陈国富在2000年《广州•全国极限集邮邀请展》展出的《异形材极限片》邮集,不少载体明信片均不符合《规则》的要求,但无损其正宗“极限片”的称谓。
      喻先生说“通读”《规则》,“发现”《规则》从未将不符要求的称作(承认)过“极限片”,也没有“不规范(不合格)极限片”之文,只显露喻先生并未“读通”《规则》。难道《规则》详细说明制作极限片应选用哪些明信片,不可采用哪些邮票,应如何销戳等仍未足够,非要加一句“不可展出‘不规范’极限片”不可?至于喻先生引述《规则》只说“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明信片不允许展出”,而不说“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极限片不允许展出”来引证他的观点,更显得他对《规则》的“无知”。该句的英文原文是“Picture  postcards  with  mere  reproduction  of  the  stamp  are  forbidden”,原意是“禁用单纯复制自邮票图案的图画明信片”,喻先生也在极限集邮民刊上看过关于该句话的讨论文章。我国现行《规则》的中译也不难理解,有“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明信片”,不会有“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极限片”。就算该枚邮票图案是一枚极限片(如罗马尼亚1970年4月发行的《莫奈绘画极限片》图案邮票,古巴1978年发行的一枚邮票等),用这些邮票图案放大印制的明信片也只是一枚“极限片图案明信片”,并不能将其称为“极限片”。
      说某枚极限片“不规范”或“不合格”并无矛盾,但应指那些不符《规则》的极限片(如片图不足75%,片幅过大或过小等),而不是指一些“相似片”或“相关片”。例如孙中山人像邮票配孙中山故居明信片、睡莲邮票配荷花明信片、糜鹿邮票配梅花鹿明信片等制成品均不是极限片,而不是“不规范”或“不合格”极限片,因为它们的票、片图案毫无和谐可言,与极限片沾不上关系。

                                                〖《当代集邮》2002年11月总第18期〗
作者: jiukou    时间: 2009-3-29 20:08
關於FIP極限規則有關明信片尺寸,筆者這篇文章發表時,雖允許可將大尺寸裁切為標準尺寸,但隨後又規定不可裁切,最後是允許大尺寸明信片在A4展頁紙容得下兩張為合格。
我想當初一定有不少人遵照規則辦理,將明信片裁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3-28 10:55


是的!偶就是“受害者”之一。许多大于标准尺寸的明信片都被偶裁切了!呵呵~~~一段难忘的经历。所以就提出“遵从规则但不拘泥于规则”的观点!
作者: lwj    时间: 2009-3-29 21:25
本帖最后由 lwj 于 2009-3-29 21:27 编辑

制片那叫爱好。
选片组集参展那叫竞赛。
我想没有人集邮就是为了竞赛吧?
从七岁开始集邮,算起来已有二十六七年,其实是就是个爱好。说实话,这个爱好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脖子勒根锁,那。。。
对那些什么都加规则的人引用一句游戏语言“你是职业的吧”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09-3-29 21:58
制片那叫爱好。
选片组集参展那叫竞赛。
我想没有人集邮就是为了竞赛吧?
从七岁开始集邮,算起来已有二十六七年,其实是就是个爱好。说实话,这个爱好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 ...
lwj 发表于 2009-3-29 21:25

我的感受跟上了鸦片瘾一样欲罢不能.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3-29 22:07
是的!偶就是“受害者”之一。许多大于标准尺寸的明信片都被偶裁切了!呵呵~~~一段难忘的经历。所以就提出“遵从规则但不拘泥于规则”的观点!
jiukou 发表于 2009-3-29 20:08


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也是有变化和起伏,是否可以因为吃了这种“变化”的亏,就不去遵纪守法呢?
其实FIP规则并不是很严格,对于规格明令禁止的东东,当然尽量不去做。
当规则没有提及的东东,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去自由发挥。

对于早期极限片,在当时并没有规则的情况下,另外基于早期邮品的珍罕性,当然有所放松是情理之中的事。

任何事物的发展和存在过程中,都有主流和非主流的存在,我们自己是选择主流还是非主流呢??!!
作者: jiukou    时间: 2009-3-29 22:19
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也是有变化和起伏,是否可以因为吃了这种“变化”的亏,就不去遵纪守法呢?
其实FIP规则并不是很严格,对于规格明令禁止的东东,当然尽量不去做。
当规则没有提及的东东,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 ...
chinamc 发表于 2009-3-29 22:07


呵呵~~说的好!我的前提是“遵从规则”然后再是“不拘泥于规则”,也说的很清楚!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3-29 22:25
本帖最后由 容乐 于 2009-3-29 22:28 编辑

但愿不要出现 FIP极限集邮的中国“山寨版”。
自己起草“山寨版”没事,怎么玩也没人管,但最好少宣传,以免误导新手,让其走弯路。

阿弥陀佛..
作者: jiukou    时间: 2009-3-29 22:29
“遵从规则”就是掌握规则的基本精神,不违背底线(我制作极限片向来是按照要求去制作的,我贴图的极限片可以证明这些);
“不拘泥于规则”就是对规则没有明文规定的去灵活掌握,玩一些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喜欢收集“极限照片”,但不鼓励别人仿效;对剪下邮资图制作极限片,我公开自己的意见:不提倡,自己不会去制;别人制,我也只是发表自己的看法,不强求别人一定接受自己的意见。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30 07:36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30 13:03 编辑
制片那叫爱好。
选片组集参展那叫竞赛。
我想没有人集邮就是为了竞赛吧?
从七岁开始集邮,算起来已有二十六七年,其实是就是个爱好。说实话,这个爱好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 ...
lwj 发表于 2009-3-29 21:25


那为何要玩“极限片”?干脆说“我集邮的”就可以,什么“邮”均可以收集,管他是什么东西
作者: 李继烈    时间: 2009-3-30 08:40
其实呢,玩上有些年头的人大都走过弯路,我们之所以走弯路那是因为当初可资借鉴的、可资学习的同类东东比较少,但我们仍然留下来了,这就是有人常说的切莫“因哽废食”或者叫着有“瘾”。
现在纸质的非纸质的资料很多,有规则可学,有前人的经验可资借鉴,摸着石头过河的年代似乎已经过去,当然,在学习的过程中难免有坡有坎,“规则”细节的变化使我们偶被"误导",但我们会更多的强调受益(实际上我们的受益远远大于受害)!已利我们更好的学习这个自己有瘾(非职业)专题的“规则”,相信有直路到达的地点我们不会老是绕道走。一个爱好,虽不是什么职业,但还是应该专业一点好!不然自己在在购片的过程中、在制片的旅途上,难免“捉襟见肘”(这类事网络帖片时有所见)而让后来者继续重复我们的过去。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3-30 10:29
其实呢,玩上有些年头的人大都走过弯路,我们之所以走弯路那是因为当初可资借鉴的、可资学习的同类东东比较少,但我们仍然留下来了,这就是有人常说的切莫“因哽废食”或者叫着有“瘾”。
现在纸质的非纸质的资料很 ...
李继烈 发表于 2009-3-30 08:40


深有同感...
作者: 李宏    时间: 2009-3-30 21:54
如果特别在意规则的话,不如多去看看邮展中的展品,看看那些获得高奖的展品是如何遵守规则的,下月的洛阳世界邮展,相信大家会对规则的理解会有新的认识~~~当然这也适用于其他集邮类别。
作者: rocky    时间: 2009-3-31 08:51
制片那叫爱好。
选片组集参展那叫竞赛。
我想没有人集邮就是为了竞赛吧?
从七岁开始集邮,算起来已有二十六七年,其实是就是个爱好。说实话,这个爱好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 ...
lwj 发表于 2009-3-29 21:25

刘先生不常玩游戏吧?游戏里有句话:“没有最强的操作,只有最强的(人民币)玩家”。所以游戏里的语言一般都是:“你是rmb玩家?”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31 12:32
如果特别在意规则的话,不如多去看看邮展中的展品,看看那些获得高奖的展品是如何遵守规则的,下月的洛阳世界邮展,相信大家会对规则的理解会有新的认识~~~当然这也适用于其他集邮类别。
李宏 发表于 2009-3-30 21:54



某次的邮展是否可以作为“指标”?
到底邮展的评审是“人为因素”,这次评审的“口味”,难保下次的评审会同样接受。
作者: lwj    时间: 2009-3-31 15:11
本帖最后由 lwj 于 2009-3-31 15:23 编辑

“那为何要玩“极限片”?干脆说“我集邮的”就可以,什么“邮”均可以收集,管他是什么东西

首先向陈先生说明,我所指的,是在有规则底线的情况下,自娱自乐的。并不是每件制品都是为了参展的。

另外我想问一下
那陈先生淘宝中出售的”香港天池“片算”极限片“吗?符合规则吗?是你自己做着玩(欣赏),还是认为它不合规则,做了卖给被人。

对于香港的天池我不认为是合格的极限片,虽然是新疆题材,我也不会做,更不会依靠片源优势做了去卖。这样的东西,就好像邮资图剪下制作成片一样,懂得邮友可以把他当做一种收藏爱好。但万一有个新手,买了放到集子里参展,不是害人吗!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31 15:49
外我想问一 ...
lwj 发表于 2009-3-31 15:11


谢谢提省!
对于这类片,确实有争议。如果是世界遗产题材,可以销发行地戳。
过去香港发行的如泰山、钱江潮、陈氏书院等题材,我也只是做一两枚自己玩玩,天池片也只是制了五六枚而已。
作者: snoko    时间: 2009-3-31 16:25
这个讨论很有意思,希望能看到更多人的不同想法。

有些人严格按照规则办事,有些人就比较不拘于规则,各有各的看法。
我的看法是属于少数派的:我不关心规则,我只认准极限片票片戳三者和谐一致的原则,只要三者和谐一致了,我就不会关心片的尺寸大小(当然如果片太大了,就不方便收藏,我一般也不会去收集制作),也不去理会这个票是正式的邮票或者是邮资封片上剪下的邮资图,只要三者能和谐一致,我就会去制作。当然,邮戳我肯定要选择正规有效的相关戳记,这点应该一致的。

我自己也用邮资封片上剪下的邮资图做了不少片,不管怎么称呼这类片,都无所谓,因为我享受制作的过程,我喜欢我制作的这些另类。
但是我不会把我个人的兴趣强加给别人,我也从来不向别人宣传这种另类。
我身边的朋友看见我玩这些“垃圾”时,总会笑着对我说“又搞你那些变态片了”,哈哈~

我一直以为,集邮就是个玩,玩玩而已,何必那么认真。
毕竟参展的人只是那很小的一部分。
所以,我也不认同非要用规则去衡量别人的创作。
除非有一天我去参展了,而你又是评委,那你就可以严格按规则来要求我。

以上只是个人言论,对事不对人,希望没有得罪到论坛上的各位朋友。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09-3-31 18:22
"除非有一天我去参展了,而你又是评委,那你就可以严格按规则来要求我。"
作者: lwj    时间: 2009-3-31 18:31
引用陈先生
“对于这类片,确实有争议。如果是世界遗产题材,可以销发行地戳。”
包括风光吗?
作者: jiukou    时间: 2009-3-31 19:24
香港、澳门或者其他国家和地区发行的中国风光邮票,盖发行国家或者地区邮戳的极限片只能自己玩。

欲使其符合规则要求,只能等上述国家和地区在中国举办邮展或者其他场合启用纪念邮戳时制作。例如这次澳门发行的“龙门石窟·卢舍那大佛”邮票,在洛阳世界邮展时用澳门邮政使用的纪念邮戳盖销的极限片,才是规则“可以接受”的极限片。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3-31 20:43
引用陈先生
“对于这类片,确实有争议。如果是世界遗产题材,可以销发行地戳。”
包括风光吗?
lwj 发表于 2009-3-31 18:31


并非《规则》有明确说明,只是过去有一种声音认为世界遗产是“世界性”的,因此可以销发行地戳。大概我的认识有误,不妨听听国家级评审员的意见。
另外,如果明信片是表现这些题材的艺术品,可以销发行地邮戳制作极限片。(未看最新规则,不知有无更改?)
尽管如此,我向来对这种题材制作极限片并不热衷制作。
我向来的观点,载体非明信片、并非有效邮资凭证制作的东西,绝不应列入极限片的范畴,至于那些有争议的极限片,认为制作无妨,但也不应作过多介绍。
刘先生前面的帖子说的“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脖子勒根锁,那。。。
对那些什么都加规则的人引用一句游戏语言‘你是职业的吧’”,言辞有些激烈,我才回了那个帖子。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不能要求全部人有同一共识,君子和而不同,也就是求同存异。但我仍认为,在极限集邮刊物、网站,应介绍、研究、探讨符合规则的极限片,不然为何要有“极限集邮”?干脆就如某些鼓吹极限集邮开放论的意见那样,将所有以“极限”为名的东西融为一体好了。
至于那些说“集邮无非是玩,喜欢就可以,何必太累”的声音,我也不认同。做事就要认真,极限集邮就是极限集邮,极限片就是极限片,某些人认为处处讲规则是累,但为何不会考虑其他人,将什么东西也放到极限集邮面前,别人看了也会“累”。
这就好比要尊重别人,在回教徒面前不要谈与猪有关的话题,在僧侣面前也不应吃肉……。
比喻可能不当,仅属个人意见。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3-31 22:08



FIP极限规则以内的东西才能冠名为 “极限片”
FIP极限规则以外的东西(不允许的)就不是 “极限片 ”。

极限集邮研究的只是“极限片”,没有其它东西。
其它的东西(规则以外的)只能归类于“个人收藏品”。

建议把李宏先生翻译的规则细细多读几遍,把它理解好,理解透。
规则就是规则。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3-31 22:23
本帖最后由 容乐 于 2009-3-31 22:25 编辑





这是今天的报纸刊登的内容。 天价交通罚款滞纳金正式取消。
以前为其买单的人很多很多,代价很大很大。我的一个朋友因出国忘了交一单交通罚款,被缴纳滞纳金4000多元,而现在就不需要了。

任何规则都有可能产生变化,极限规则也一样,我们无力改变他,只能无条件的适应它,遵守它,别无选择。
当然“个人收藏品”也就无所谓了,因为它不是“极限片”,所以没必要用极限片的定义去研究它。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4-1 07:26
我是这么想的:不能为了参展而收藏制作极限,也不能脱离了规则而创造自娱自乐。当然,那些个性化副票、邮票边纸制作的所谓极限片,总是有人喜欢(我是坚决抵制)觉得玩的开心就好~呵呵!
娱片汤 发表于 2009-3-29 13:12


呵呵!雖然您是堅決抵制
請看看下面這兩位極限大家長的作法,可能跟您的看法不一樣!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4-1 07:46
呵呵!雖然您是堅決抵制
請看看下面這兩位極限大家長的作法,可能跟您的看法不一樣!

http://lh3.ggpht.com/_QLeKJW_Mx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1 07:26


是的,每人均有不同喜好,喜欢收藏各种奇怪的东西,别人不应多加指点。
但在极限集邮的平台,就应以极限集邮规则为依归,喜欢“出位”的人,可以到其他平台展示他的各种藏品,又有何不可呢!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4-1 07:47
首先,FIP规则是准绳;然后,才可能讨论这是不是唯一的准绳。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chinamc 发表于 2009-3-29 16:35

同感!
但筆者貼文的重點是《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不等於《極限規則》
但還是文章中的老話,有人硬要把兩者套上等號,表示尊重,但不能強加給別人遵守。
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也是有变化和起伏,是否可以因为吃了这种“变化”的亏,就不去遵纪守法呢?
其实FIP规则并不是很严格,对于规格明令禁止的东东,当然尽量不去做。
当规则没有提及的东东,当然可以根据自己的喜 ...
chinamc 发表于 2009-3-29 22:07

用國家法律來比擬,有點離題?
再重複一遍,《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不是《極限規則》,而請問《極限規則》目前又有誰能制訂?何況《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也不是國家法律。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4-1 08:54



FIP极限规则以内的东西才能冠名为 “极限片”
FIP极限规则以外的东西(不允许的)就不是 “极限片 ”。

极限集邮研究的只是“极限片”,没有其它东西。
其它的东西(规则以外的)只能归类于“个人收藏 ...
容乐 发表于 2009-3-31 22:08

同意這樣的定義
問題是目前只有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並無FIP極限規則。也很難想像誰有資格去制訂極限規則?
作者: hwf    时间: 2009-4-1 09:14
中国人有百家性,但只有同宗的才能进入同一家谱,极限片性"极",至于其它的类似极限片的东东性什么都可以,但不性"极",因此也进不了极限片的家谱.
作者: duyongkai    时间: 2009-4-1 09:17
本帖最后由 duyongkai 于 2009-4-1 09:23 编辑

说的很清楚,就是这理,别把自己搞的太累。
别人如果单纯地为了自娱自乐,我们就不应该去强求别人非得接受自己的观点,更不应该对别人的“玩法”横加指责。(除非有一天他真的参加邮展,而你又是评委时,那就另当别论)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4-1 10:14
   不管是极限网或者某某极限研究会,所研究和探讨的主流应该是 FIP规则所指的“极限片”,而非“个人收藏品”。

   特别是各个研究研究组织如果侧重研究走样的极限片,那个就不要冠名“某某极限研究会”,“研究”前面有个冠词,就是“极限”,主流必须研究合格的极限片,这是底线。如果一意孤行,那么这个会必定不出了成绩。 (成绩: 指的是高级别正式邮展的获奖成绩 ) 。

   当然“个人收藏品”,可以随意,主席先生的个人收藏品也不错。但他并没有在正规讲课时展示这些,因为这些不是正面教材,只是个人玩玩的纪念品。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1 10:37
先请大家读一个故事:
    “当年佛陀快入涅槃时,弟子们问他∶「佛入涅槃后,我们以谁为师?」佛陀答∶「以戒为师。」可见戒律的重要性。戒律像老师一样,能够指引学佛的人走入悟境。
      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佛教没落的主要原因是出家人变得怠惰、腐败和忽略经典和戒律,结果造成在家人对出家人失去了敬重。另一方面,当出家人依循经典和戒律修行时,此举将使得在家人对佛教产生很大的信心,而佛教也将随之兴盛。辽宁海城大悲寺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佛教戒律的制定,不是佛陀对于弟子们的一种束缚,而是佛子的解脱道,也是佛教的防腐剂。佛子若无戒律作为生活规律的依准,了脱生死是很难做到的;佛教如无戒律作为统摄教化的纲领,佛教的状态,就像一盘散沙,也将乌烟瘴气。
      因此,佛在临将入灭之时,示意后世的佛子,应当以戒为师。正像一个国家,元首可以去世,去世了一个元首,再选第二第三乃至一百一千个元首,只要国家的宪法存在,大家依法而行,这个国家的政制政体,也将不动不摇,并且达于永久。佛教只要戒律存在,就是正法常住。佛子只要严持戒律,佛教就能兴盛。而众生只要持戒,就自然国泰民安、富足祥和,普现清净国土。”

极限规则也是一样,正是由于它的存在,才保证了时至今日,在一百多年之后,它仍然保持了旺盛的生命力。
当然,规则也是在不停的变化的,这些变化是对已经不适应现实邮政及其它极限相关的环境的条款的修正,使极限这个集邮类别更能贴近现实的要求。如对电子票的接受、明信片规格大小要求的变化等等。

那么请问:新规则有哪些明显不容于目前实际情况的规定或要求吗?我想真正仔细研读过规则的邮友都应该知道,答案是:没有。

其实,现在之所以大家对规则有诸多抵触,我想大部分的原因还是在于他对于参展评分方面的规定:难度是很重要的,只有早期极限片组集才能得高分。这对大多数邮友而言,觉得不可接受。但在其它几个类别的规则里,不也是这样呢?开放类已经试验了这么多年,它的规则可谓非常宽松甚至没有,但试验到现在的结果相信大家也有目共睹。

请问大家:现在是以什么标准来评价和判断一枚极限片的好坏呢?我想最终大家还在依据规则吧?

朱先生的标题是:FIP规则不是集邮的唯一准绳。这是对的,因为集邮的范围太广了,不是FIP规则可以完全涵盖到的。但对于一个极限集邮爱好者来说,FIP极限规则还是我们的准绳,不管你是直接、间接或者潜意识中的认同和遵循着它。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1 10:48

我想主席先生不会介绍这个东东是:一枚真正的极限片吧!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4-1 10:50
本帖最后由 容乐 于 2009-4-1 10:57 编辑

  极限网研究的就是“极限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开个“个人收藏品”专栏,把对“极限片”定义以外的东西都放到那里去尽情的娱乐。把这些东西混淆在“极限片”的内容里,会误导初学者,会影响中国极限集邮的健康发展。
  
  大力宣传“规则”,是每个真正极限集邮爱好者的义务。而且中国的极限集邮的弯路不能再走下去了。再不严肃“规则”,中国的“山寨版”规则都要出炉了。听多人告诉我,有人在省级极限研讨会上已经在鼓吹,要某某省搞个自己极限规则,但愿告诉我这个信息的几个人都听错了或者都理解错了。 
作者: jxjy123    时间: 2009-4-1 12:00
呵呵!雖然您是堅決抵制
請看看下面這兩位極限大家長的作法,可能跟您的看法不一樣!

http://lh3.ggpht.com/_QLeKJW_Mx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1 07:26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1 13:14
全文读了此贴,很有感触!
规则是什么?当世界第一枚极限片问世的时候,规则在哪里?当规则产生,实行了若干年以后,为什么还在变化?
规则是人定的,他从一定意义上去规范大家制作极限片,同时,在参展时,对展品进行的严格约束,这一点毫无疑问,我们必须遵守!
而在现实生活中,规则不是束缚我们手脚的绳索,我们在遵守规则的同时,也尽可以放开手脚去制作一些目前看起来有违规则的东西.作为自己的收藏,在网络,在杂志上展示自己的作品.就象上面两位极限大家长的作品一样,这样做无可非议..
我们学习规则的时候,要理解规则,而不是误读规则,象前些年所谓的销戳时限论,有意义吗?规则也是在不断地发展进步的,就象现在允许双连票制作极限.邮票面积不能超过明信片四分之一...等等.这些规则的改变,都是在无数极限人在不遵守情况下,制作此类当时为大家所不能接受的另类极限,不断宣传的情况下,促使规则的改变,但这些改变都是基于使极限片更和谐,更美观的前提之下...
成绩,在邮展上获得高奖当然是成绩之一,但这是成绩的全部吗?象上面两位大家长,他们的成绩恐怕也不仅仅局限于邮展的成绩吧.而一些即使在邮展上获得高奖的邮集,作者不通过自己的钻研,去体会专题的内涵,去研究如何将邮集编组得更好,一味地听从专家的意见,人云亦云,到头来只会是昙花一现.这样的成绩有价值吗?
作者: 浦燕    时间: 2009-4-1 13:19
其实就是在“FIP极限规则”的框架下结合国内邮政法怎么去玩(恐怕没有职业玩家吧),有些玩的认真一点,有些玩的宽松一点。认真的希望宽松的认真一点,宽松的希望认真的不要太认真,都在努力说服对方,最后还是大家一起玩吧,呵 呵 !
作者: 娱片汤    时间: 2009-4-1 14:59
总之媒体的感染力很重要,但愿宣传极限集邮的网站、报刊、杂志所宣扬的是主流是《极限规则》之内的游戏方式,至于个人想怎么玩,旁人无法束博。不然有一天极限真的会走向消亡~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1 15:05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09-4-12 11:20 编辑

邮政法规、FIP规则-----极限集邮永远的准绳

《极限集邮》编辑部

极限集邮在中国真正的发展,假如从有组织的专门团体算起只有23年时间。然而,中国极限集邮的发展、进步是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不能相比的。其参与人数、专门团体、专项刊物、自制极限明信片、参展展品等在种类、数量、质量方面都已是世界最多、国际领先、同类先进,如果不是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从参展总体成绩考虑,我们国家能在世界邮展上获大银以上成绩的极限集邮展品大约在10部以上。然而,大家不妨思考一下,如果FIP 在1974年没有批准极限集邮国际条例;在1985年没有通过第一个《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即没有将极限集邮展品作为一个独立的参展类别;没有制定极限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世界极限集邮会有今天的发展吗?中国极限集邮会有今天的成绩吗?中国会有那么多的“极限”迷吗?全国会有那么多的极限集邮研究会吗?各地会有那么多的极限集邮刊物吗?集邮展览会有那么多的极限展品吗?答案是毋容置疑的。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1 15:05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09-4-12 11:22 编辑

但是,尽管23年来中国极限集邮取得了辉煌成绩,但从各地反馈的众多信息显示,极限集邮知识在中国广大集邮者中的普及率、认知度与“辉煌的成绩”相比,反差明显。由此看来,极限集邮要经久不衰、持续发展,离不开极限集邮者的积极推广;离不开极限集邮媒体的准确传播;离不开极限集邮团体的持续努力;离不开对FIP极限集邮规则的正确导向。极限集邮团体、极限集邮媒体任重而道远.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1 15:06
任何一个游戏项目当它发展到一定规模时,必然需要用“规则”来约束。有了规则,游戏者才能在同一规范要求内制作、收藏、鉴赏、交流;有志者才能在同一起跑线上编集、参展、获奖;竞赛评审员才能在同一评判标准下分出高低上下。规则在游戏中的重要性显而易见,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例如体育运动,只要有了规则,无论是国际竞赛的还是基层娱乐,恐怕没有哪一项是不按竞赛规则进行的。集邮展品评审规则虽然是针对编集者、参展人、评审员的,但既然极限集邮已被提升到国际标准,那就可以毫不夸张地讲:极限集邮规则是我们极限集邮人制作极限片的行动准则。这就是极限集邮的主流。看一下FIP极限集邮委员会现任主席朗戈斯的《什么是极限集邮》(本刊2003年第3期)、《澳门的极限明信片》(1984年澳门若瑟马田士编辑出版)中的“国际极限明信片收藏章程”等五个附件以及由汤献健翻译的《极限集邮国际法规》(本刊2002年第2、3期)就能明白《规则》和极限片制作的关系了。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1 15:07
和世界上任何事物一样,极限集邮规则也是在不断地修改、完善。修改、变化是为了适应新问题、新情况,是为了保证这一游戏项目持续发展,长久不衰。然而,只要极限集邮存在一天,它的基本原则就永远不会改变,即邮票、明信片、邮戳三者互相之间的“和谐”原则。就如足球永远不能用手掷进球网一样。因此我们不能因规则的变化而放松对极限片规范制作的要求和限制;不能忽略规则对极限集邮展品编组的严格标准;不能忽视极限集邮媒体对规则的正确宣传及传播。而对于专门性的极限集邮刊物则要求更高,它的每篇文章、每张片图,对于极限集邮同好,尤其是初入门的爱好者往往会将其视为范本而模仿。因此,当前以及今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中国极限集邮媒体在正确处理极限集邮知识的普及与提高方面显得尤为重要。例如,极限集邮者中普遍存在着“重片轻戳”的现象。然而任何集邮项目都是邮政的派生产物,因此各个集邮类别的邮品,也都是围绕邮政这个中心产生和发展的。极限片也同样如此,最早的极限片就是通过实寄这一邮政渠道产生的。可以大胆推测,FIP当年之所以将极限集邮列为一个独立的展览类别,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当时展出的极限片不少是通过邮政实寄的。在极限集邮规则中,对极限片邮戳的要求和规定也是最详细和全面的,充分说明规则对邮戳的重视程度。修改后的FIP规则再次强调必须重视与邮票主题、图案有紧密联系的图案邮戳在极限明信片的使用。FIP主席沃尔夫在洛阳演讲时就反复强调,用与邮票、明信片相同图案邮戳制作的极限明信片更和谐。在我国,除了为新邮发行启用纪念邮戳外,与邮票同图的风景日戳已经成为大家盖销制作的极限明信片的主要选择之一。作为极限集邮的宣传媒体,在邮戳地点和邮票、明信片和谐一致的前提下,系统、完整、规范地编辑、整理、介绍与邮票相同名称或相同题材的全国各地风景日戳资料,有利于极限集邮者在制作、交流极限明信片和组编极限邮集时作为参考;有利于邮展评审员在评定极限展品素材真伪优劣时作为依据。随着刊登资料的逐步丰富,其知识性、资料性、重要性、实用性也就越加显示出来,这也是本刊逐期刊登与邮票同题的各地风景日戳资料的原因。如果我们大家仅仅把主要精力放在邮政属性相对较低的明信片版本资料上,仍然不重视极限明信片邮戳的收集、整理、研究,说的严重一点,我们永远不可能在FIP获得话语权。



创新是需要的,也是重要的,但绝不能违背了邮政的基本规章(如剪下邮资图等),偏离了规则的基本原则(如裁剪、缩小明信片尺寸等)。有邮友说的好:任何事物的存在和发展过程中,都有主流和非主流,主流就是符合FIP规则的极限片,而非主流就只能称为“个人收藏品”了。我们自己是选择主流还是非主流呢? 当然“个人收藏品”也就无所谓规则了,因为它不是“极限片”,所以没有必要用极限片的定义去研究它。因此,我们不能因规则的变化而忽视规则对极限片规范制作的要求和限制;忽略规则对极限集邮展品编组的严格标准;放松极限集邮媒体对规则的维护和传播;抛弃极限集邮的基本原则。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1 15:07
对于极限集邮诸多方面的不同意见、不同观点,大到对规则的翻译用词、理解运用;小到对一部邮集的标题名称、一张极限片的规范与否,大家完全可以在邮政法规、FIP规则的框架下,互相平等、相互尊重、就事论事的氛围中充分发表各自的学术观点、理论见解。所有的极限集邮媒体编辑也应该充分发扬民主,给人空间,让人讲话,天不会塌下来。
极限集邮研究会、《极限集邮》杂志愿与全国各地的极限集邮爱好者、极限集邮团体、极限集邮刊物、极限集邮网站一起,为创造一个和谐的中国极限集邮大家庭而共同努力。
作者: duyongkai    时间: 2009-4-1 15:35
因此,我们不能因规则的变化而忽视规则对极限片规范制作的要求和限制;忽略规则对极限集邮展品编组的严格标准;放松极限集邮媒体对规则的维护和传播;抛弃极限集邮的基本原则。对于极限集邮诸多方面的不同意见、不同观点,大到对规则的翻译用词、理解运用;小到对一部邮集的标题名称、一张极限片的规范与否,大家完全可以在邮政法规、FIP规则的框架下,互相平等、相互尊重、就事论事的氛围中充 ...
吴洪熙 发表于 2009-4-1 15:07

说得好,但就是有某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总是喜欢去指责别人,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一会去指责别人的刊物印刷错误,鼓动别人不去订其刊物;一会又去歪曲说别人的刊物刊载“违规片”,误导极限邮人;但自己却什么也编不出来。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1 15:44
说得好,但就是有某些人唯恐天下不乱,总是喜欢去指责别人,把自己的观点强加于人,一会去指责别人的刊物印刷错误,鼓动别人不去订其刊物;一会又去歪曲说别人的刊物刊载“违规片”,误导极限邮人;但自己却什么也 ...
duyongkai 发表于 2009-4-1 15:35


就事论事,发表对于讨论主题的看法就可以,请不要发这种与主题无关的贴。
别人有意见,首先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错,如果真的有错,就及时改正。如果没有问题,说明情况就可以了。身正不怕影斜。
作者: 李继烈    时间: 2009-4-1 15:47
又一篇好文,赞!!!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4-1 16:07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4-1 19:37 编辑
就事论事,发表对于讨论主题的看法就可以,请不要发这种与主题无关的贴。
别人有意见,首先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错,如果真的有错,就及时改正。如果没有问题,说明情况就可以了。身正不怕影斜。
chinamc 发表于 2009-4-1 15:44



完全同意。
针对性的言词对彼此均毫无好处,凡事应以事论事、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好。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1 20:13
简单事复杂化。一句话:如果你要去参加FIP竞赛邮展,那你就去遵守FIP规则;如果你就是图个玩,那就不要去管它什么规则。不要把什么事都提到一定的高度,什么不遵守FIP规则,集邮就不能发展等等,说实在的,参加FIP邮展,就是一个烧钱的过程。难道没有FIP就没人集邮了?问问自已,当初我们开始爱上集邮的时候,有几个知道FIP。世上本没路,人走多了就有路了。
作者: 徐正炎    时间: 2009-4-1 21:47
成绩,在邮展上获得高奖当然是成绩之一,但这是成绩的全部吗?象上面两位大家长,他们的成绩恐怕也不仅仅局限于邮展的成绩吧.而一些即使在邮展上获得高奖的邮集,作者不通过自己的钻研,去体会专题的内涵,去研究如何将邮集编组得更好,一味地听从专家的意见,人云亦云,到头来只会是昙花一现.这样的成绩有价值吗?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1 13:14 [/quote]
成绩是最好的说明!上海的丁劲松先生“一夜”成了中国的邮王。当然只有编完邮集才能明白之中之奥秘,包括其中的乐趣只有组集者最能享受到。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2 10:37
本帖最后由 jonnygkp 于 2009-4-2 10:48 编辑

说得没错,但这样的成绩是要靠大把的金钱去堆积起来的,做为一般的工薪阶层,可以说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对于你我来说,这永远只是一个梦而已...
极限集邮,包括所有的集邮门类,都只是茶余饭后的消遣而已.为何整天要带去紧箍咒去玩呢?这样累不累?
包括我在内的许多极限集邮者,都属于草根集邮者,我们要这其中寻找乐趣,了解规则,只是作为自己制片的参考,而对于网上,杂志上的一些另类的,现在来说还属于违规的片,根据自己的理解,去判断是否是违规片,或者说根据自己的喜好去加以收藏,这谈不上误导吧...都是成人了,也学过规则,该收集什么,不该收集什么,人家有自己的判读能力...
对于规则的理解,始终存在"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问题,就象上面我提到的,前些年对于规则中销戳时间的问题,有人误读,提出了时限论.这些大家都可以在平等的基础上去探讨,求同存异,这样才能共同提高,使极限集邮能健康发展.而抱着规则死读书,读死书,极限集邮如何进一步去发展?
作者: 浦燕    时间: 2009-4-2 11:58
好,康平的说法就是现在绝大多数人的玩法。
我市有一位搞了一部文革邮集(这次来洛阳),花去上百万,一夜成名,呵。
作者: 浦燕    时间: 2009-4-2 11:59
好,康平的说法就是现在绝大多数人的玩法。
我市有一位搞了一部文革邮集(这次来洛阳),花去上百万,一夜成名,呵。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2 13:16
遵守规则并不是一定要花大价钱去组集。这只是极限集邮的一个方面。
遵守规则的主要方面是希望大家能在制作、介绍和欣赏极限片的时候能够以规则里的通用标准去约束自己和进行评判。

对于一些自娱的片品,不要做为规范的极限片或佳品来介绍和宣传就可以了。
诸如:用个性化邮票的附票来制作集邮品、用个性化明信片来制作集邮品、用照片制作集邮品、用剪下的邮资图来制作集邮品、用其它国家或地区的邮票销中国邮戳制作的集邮品。
这些都是集邮品,只要自己喜欢。象后面两种,只要你能忽悠到邮政给你盖戳,你自己喜欢就去做。但请在介绍和说明的时候不要说这是一枚”极限片“,这是一个底线。既然大家都喜欢这个东东,总不能永远停留在“玩玩而已”的境界里吧。
作者: 娱片汤    时间: 2009-4-2 13:26
遵守规则并不是一定要花大价钱去组集。这只是极限集邮的一个方面。
遵守规则的主要方面是希望大家能在制作、介绍和欣赏极限片的时候能够以规则里的通用标准去约束自己和进行评判。

对于一些自娱的片品,不要做为 ...
chinamc 发表于 2009-4-2 13:16

完全赞同,就是这个理!
作者: 徐正炎    时间: 2009-4-2 14:39
“万变不离其中。”任何一种集邮方式均来自于邮政,邮政是有“法”的。极限集邮的“规则”应运而生是为了规范广大集邮者的“玩法”,大家也清楚极限明信片是一种有“规则”的称呼。
很显然,有不少游离在“规则”附近(周围)的玩法,根本用意无不是想有朝一日被“规则”所容纳。其目的、用意也可以理解——自己的藏品都是符合“规则”的。
至于没有规则的游戏项目,想咋玩就咋玩。
作者: 张福魁    时间: 2009-4-2 16:48
引用chinamc的发言:
“首先,FIP规则是准绳;”
完全认可这种观点。我们所说的“极限片”这个名称,是从规则来的;说某枚极限片合不合格,也是根据规则来讨论的。
作者: 李宏    时间: 2009-4-2 16:56
其实,用个性化邮票的附票来制作集邮品,是否可以算是极限片?委员会还在讨论中。至少在2007年法国马孔会议上,沃尔夫和其他国家的委员争得热闹。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4-2 17:55
引用chinamc的发言:
“首先,FIP规则是准绳;”
完全认可这种观点。我们所说的“极限片”这个名称,是从规则来的;说某枚极限片合不合格,也是根据规则来讨论的。
张福魁 发表于 2009-4-2 16:48


“极限片”的名称并非从规则中来,说某枚极限片合不合格,这个合格是合参展的“格”,并非合不合“极限片”的格。
请参考我在11楼摘录的旧稿。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2 19:53
成绩,在邮展上获得高奖当然是成绩之一,但这是成绩的全部吗?象上面两位大家长,他们的成绩恐怕也不仅仅局限于邮展的成绩吧.而一些即使在邮展上获得高奖的邮集,作者不通过自己的钻研,去体会专题的内涵,去研究如 ...
徐正炎 发表于 2009-4-1 21:47

徐先生可能不清楚,丁先生的邮集是谁帮助做的吧,看看湖北网的有关评论。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2 19:57
首先要弄清是是先有极限片才有参赛规则,还是先有参赛规则才有极限片?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2 22:56
首先要弄清是是先有极限片才有参赛规则,还是先有参赛规则才有极限片?
朱维敏 发表于 2009-4-2 19:57

先有1932年Lecestre在比利时的《自由交换》(Le Liber Exchange)杂志上首先提出“极限片”的称谓;后有FIP1974年批准的《极限集邮国际条例》、1984年《澳门的极限明信片》收录的“国际极限明信片收藏章程”;再有FIP1985年通过第一个《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专用规则》。
是这样的吗?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2 23:34
本帖最后由 jonnygkp 于 2009-4-2 23:38 编辑

规则,只是规则,一组文字的排列组合,由人来制定的条条框框.我们要善用规则,而不应被其束缚手脚!更不应该钻牛角尖机械地去解读规则的条文!

规则是什么?规则是对某类现象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提炼和升华,它和法律一样,都具有滞后性的特征,也就是说,规则是在某种现象普遍出现之后,为了规范和调整,而通过某种程序制定或认可的.

正如吴老师所说的,极限片这个词是在1932年出现的,但是具有现代意义上极限片形式和特征的这种集邮品是在1900年代就有的.

对规则的理解,从语言的差异,到个人的理解,都会有不同的解读...大家只有平心静气的探讨,求同存异以期共同进步!
作者: 娱片汤    时间: 2009-4-2 23:41
但是要判定某件集邮品的属性是什么,只能参考规则来定吧?还是自己认为她是什么就是什么呢?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2 23:59
规则是什么?规则是对某类现象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提炼和升华,它和 ...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2 23:34 [/quote]
正因为规则是事物共同特征的“提炼和升华”,所以它是“规定出来供大家共同遵守的制度和章程”(现代汉语词典)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4-3 00:18
本帖最后由 chipin33 于 2009-4-3 01:05 编辑
首先要弄清是是先有极限片才有参赛规则,还是先有参赛规则才有极限片?
朱维敏 发表于 2009-4-2 19:57

呵呵!没想到转贴旧刊的一篇拙文,竟引起如此热烈的讨论。
还是本家上面这句话最为一针见血,意见异同之症结所在。
我再举例下面两枚「邮资券」所制作的「极限片」(如照本讨论回帖中有称不符合FIP参展规则的就不姓“极”),则我也不反对此两片为「非极限片」,但仍是法国极限会为会员制作的,所谓「邮资券」是台湾的名称,就是邮局自动化的产物,因券上已有日期,故邮件贴邮后不必再销戳,以利邮件快速处理,因此拿来制成「极限片」并不需要销戳。他日若有更多国家发行类此「邮资券」,试问这种「极限片」以后是否会纳入「FIP参展规则」,我不觉得重要也不期待,至少我个人认为在目前符合邮政规则下做出这样的「极限片」(或称「非极限片」),蛮欣赏与佩服法国极限会能走在时代的先端,也认为这种制作完全不背离极限集邮推广旨趣。
这也就是先必须有各种「极限片」或「非极限片」之形成(此是与非乃针对以后规则而言,在规则前如何去判别其是与非?),以后才有规则来规范。而前者是历史时代的产物,随时光流走,制作时机稍纵即逝,后者则随时可人为增删修改,人生苦短,究竟为兴趣而集邮?或是只愿作规则之奴隶?请三思!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3 00:31
首先要弄清是是先有极限片才有参赛规则,还是先有参赛规则才有极限片?
朱维敏 发表于 2009-4-2 19:57


从最初的TCV,到有极限专用规则,发展、努力了80多年才换来的一个规则,难道不值得珍惜和遵循吗?

如果要玩新的也可以啊,你也可以起一个新的名称啊,何必还在借用“极限片”的称谓呢?
可以自创一派,自拟新规则也可以啊!! 呵呵~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3 00:36

这张集邮品是挺有意思的,但并不是“製作時機稍縱即逝”,我可以一次性先购买N张这种邮资标签留存,啥时候找到合适的明信片时, 贴上了就可以制作出一枚了。

当然,为了提高难度,尽可能避免上述情况,个人以为贴上邮资标签后,实寄后留存比较好!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4-3 07:33
如果要玩新的也可以啊,你也可以起一个新的名称啊,何必还在借用“极限片”的称谓呢?
可以自创一派,自拟新 ...
chinamc 发表于 2009-4-3 00:31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
既然大家都在极限集邮内钻研,就应以“正统”的极限片为依归,为何要什么开放类极限片,将极限集邮搞得非驴非马?
我从没考虑参展,但不会因为不参展就鼓吹喜欢怎么玩就怎么玩的。极限片是一个特别的集邮类别,有其固定范围,超出其固定范围就不是极限片。
例如有的极限集邮者邮集做得很出色,但同时也玩开放类,也制作一些“极限邮照”之类的邮品,但不会鼓吹什么极限集邮开放论。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3 09:11
规则是什么?规则是对某类现象所具有的共同特征的提炼和升华,它和 ...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2 23:34
正因为规则是事物共同特征的“提炼和升华”,所 ...
吴洪熙 发表于 2009-4-2 23:59


吴老师解释了规则,但为会么不对规则的置后性解释一下呢?是新华字典上没有吗?

同样,对规则的解读不能机械地,用字典去解释.而是需要用心,去理解规则,合理地运用规则!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3 09:38
对遵守规则与创新大家讨论了这么久,从中我也学到了很多,但这个话题似乎都各说各有道理...

看了这么多朋友的发言我在想,遵守规则与创新,这两者之间矛盾吗?但我得出的结论是否定的!

遵守规则,按规则去制作极限片,编组邮集,以期得到更好的成绩,这勿用置疑.

而创新,则是为了极限集邮更有趣味性,也正因为极限集邮的趣味性,所以,如今才会有这么多朋友收集,制作极限片,如果失去了这一点,那它离日落西山的日子我想也就不远了!

回看规则从创立至今的数次修改中,有一点似乎从来没有改变过,那就是对极限三要素的界定,即,明信片\有效的邮资凭证\邮戳,再一个就是和谐的要求,而这些,则是极限集邮的根本所在,这三要素缺一不可,象上面所说的极限邮照,个性化,还有早先邮票公司开发的极限封,还有相关片.这些都不是极限集邮的研究范畴.

时代在发展,邮资凭证、邮戳、明信片三要素都在变化,而规则也在逐步修改对这些变化加以适应,正如我先前所说的规则的置后性,三要素的变化有些可能与现行规则相抵触,或者没法解释的时候,只要不违背三要素的基本概念,只要三要素和谐一致,我们就不能将其一概归于“违规”范畴,否则极限集邮也就失去了趣味性,极限也就没有了生命力.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3 09:53
遵守规则,不等于盲从规则!

因为规则中有销戳时间与邮票发行时间间隔越短越好,于是有人解读成时限论,极限集邮者盲目追求首日戳,造成倒戳,假戳泛滥...

早先规则中对明信片规格进行限制,于是我对手头所有超规格片进行瘦身...

规则禁止使用分格片,于是有人将年画片打成违规片,试问,FIP委员们在制定规则的时候,他们对中国所特有的年画艺术有多少了解?而他们真正想禁止的分格片又是怎样的呢?

规则要用心去理解,不能机械地,教条的理解.规则为什么禁止分格片?因为分格片不和谐,规则为什么允许连票制作极限片?因为有的连票制作的极限片更和谐!

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去创新,就象有位集邮家请我制作邮集,要求把邮集的标题打印成红色。。。我问他这规定允许吗?他说规则没有不允许这样做,创新一下!我们又为何不能去做此有益的尝试呢?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3 10:14
遵守规则,不等于盲从规则!
规则要用心去理解,不能机械地,教条的理解.规则为什么禁止分格片?因为分格片不和谐,规则为什么允许连票制作极限片?因为有的连票制作的极限片更和谐!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3 09:53


总是说规则更不更新没有多少意思!

一个前提:以现行规则为准。
不符合现行规则的,自己喜欢的当然可以做啊,就象朱先生介绍的那两枚MONACO集邮品,但请不要说它是合格的“极限片”。
如果规则更新了,允许了,你再来介绍这是“极限片”。

看规则,理解规则,最好自己去看看原文,减少一些道听途说的误解。(可到极限邮展厅里下载,只所以只放了英文的规则,也是基于减少歧义的考虑)
其实我们以前所听到或在邮刊上看到的很多所谓规则仅仅是个人或某位专家的个人理解而已。
作者: hwf    时间: 2009-4-3 11:49
邮资标签与电子邮票不是一回事呀!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3 13:47
邮资标签与电子邮票不是一回事呀!
hwf 发表于 2009-4-3 11:49


邮资标签上面打印有日期,只限当日使用。使用时邮局不用邮戳盖戳(但也有例外,如台湾的现场邮资券是用邮戳盖销的)

电子邮票上面只有面值,没有打印日期,所以只要没有作废,可以在任何时候做为邮资凭证贴用。

这是陈翼羽中先生用澳门电子邮票制作的极限片



这是朱先生介绍的用MONACO邮资标签制作的集邮品

Picture0001.jpg (10.32 KB, 下载次数: 121)

这是 台湾 现场邮资券(上面注明限当日当场使用。这种现场邮资券现已停用)

这是 台湾 现场邮资券(上面注明限当日当场使用。这种现场邮资券现已停用)

作者: chipin33    时间: 2009-4-3 13:52
本帖最后由 chipin33 于 2009-4-3 14:18 编辑
http://home.pchome.com.tw/shop/taipeiccp/MC60_2.JPG
这张集邮品是挺有意思的,但并不是“製作時機稍縱即逝”,我可以一次性先购买N张这种邮资标签留存,啥时候找到合适的明信片时, 贴上了就可以制作出一枚了。
...
chinamc 发表于 2009-4-3 00:36

难道购买此邮资标签的时机不是稍纵即逝?希望不要曲解我的原意,至于先预购N张留存以后有适合明信片再制片,外国人不是不懂,只是不愿去做而已,因为大家都不笨,一定会被人识破这明信片是后来印制的(即票后片),形成倒戳意涵,何苦来哉?
并非外国月亮圆,但一般公众人物或团体的法治精神还是值得学习(正如该片是由法国极限会所制,有其公信力。)。
个人立论不喜欢空口说白话,所以话题之余每喜欢援例为证。
有人将FIP极限参展评审规则视同极限规则,我没有意见也表示尊重,但希望能拿出具体证据来证明两者之间的等号,难道maximum card(极限片)或maximaphily(极限集邮)这两个名词也是FIP所制订出来的吗?显然事实并非如此。那么在FIP规则前,他们是如何去玩极限?
再重复本人论点,FIP规则只是邮展评审的邮戏规则,它绝不是极限规则。
个人那篇拙作最后一段所叙:
「因此这里强调的是,各人收集或制作极限片只需符合极限集邮的基本精神,应可满足及享受到极限集邮的乐趣,此精神乃追求片、票、戳三者之间最大的和谐一致,就是一枚好的极限片,其它枝枝节节都不重要。但喜欢极限集邮的朋友如自己执意按照FIP规则制作或收集所谓的「规范极限片」,那也是他的自由,但千万不能拿此规则就轻忽随意指摘别人的收集或制作。」
我现在重新检视这段文字,还是自认很站得住脚,一些好朋友可能将我所举例的片子视为非极限片,认为你要玩到别处去玩,不要在这里玩,这里只接受FIP规则的极限片,用台湾俗语来形容「太鸭霸了」。其实这些片都不是我制作的,原无为它们辩解的义务,只是从旁观察,倘若不是极限片,为何两位极限大家长及法国极限会去制作?公允的说法,它们目前固然不是FIP规则下的极限片,却是合乎极限集邮精神下的产物,他日几个委员协调,有人能保证它们不会被纳入规范内?
但以后会不会被纳入规则也不是重点,极限集邮本是件好玩的事,大伙犯不着躜牛角尖,为未来没有结论的事去争得脸红脖子粗。
个人站在邮会负责人或邮刊主编立场,对极限集邮的阐释比较宽松,绝不会将FIP规则外的制片视为毒蛇猛兽,更不会将其论述视为奇端异说。但执行评审工作时就会严格依据FIP的规定,因台湾邮展的评审办法就是以FIP为准。
但我对极限集邮真正的隐忧,是FIP已屡有要将极限集邮类排出或将它与开放类同列一类之议,猜测的理由很简单,因所有展出项目都是排斥集邮品的(即为集邮而制的邮品,如首日封等),但极限类(外加航天类)却正是他们眼中的集邮品,站在他们的本位立场,为何要让极限类及航天类与他们平起平坐,有同等奖牌的评价?目前沃尔夫还是FIP主席,谅不致有所改变,他日换人,若将极限类排出正规类别,大家可要有点心理准备。
这里小夏将我所举例之片称为「集邮品」,我不以为意,殊不知所有极限片在其它类别收集者的眼中,全视同「集邮品」地位?很看不起的。我不太清楚最近专题类的评审规则改变,感觉上似乎专题类已将极限片素材容许的数量由五片缩减到两片?如属确实,应是警讯!
作者: chinamc    时间: 2009-4-3 14:11
但我对极限集邮真正的隐忧,是FIP已屡有要将极限集邮类排出或将它与开放类同列一类之议,猜测的理由很简单,因所有展出项目都是排斥集邮品的(即为集邮而制的邮品,如首日封等),但极限类(外加航天类)却正是他们眼中的集邮品,站在他们的本位立场,为何要让极限类及航天类与他们平起平坐,有同等奖牌的评价?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3 13:52


朱先生所说的正是极限面临危机的真正原因。

那么增加极限的邮政性,至少是在参展展品中增强,最直接有效的办法就是多挖掘早期MC,因为这些MC很多都是实寄产生,其邮政意义和价值都比较高。很多国内的极限邮友已经在这样做了,而且也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就象专题发展过程中的“专题传统化”一样,极限也要学习和应用传统和邮政史集邮中的一些有益的内容。

另一种办法是增强对极限集邮中与邮政相关属性的研究,如:邮戳,邮票的研究。

这两种应该是正确的方向吧??!!
作者: 陈进权    时间: 2009-4-3 17:33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4-3 17:37 编辑
难道购买此邮资标签的时机不是稍纵即逝?希望不要曲解我的原意,至于先预购N张留存以后有适合明信片再制片,外国人不是不懂,只是不愿去做而已,因为大家都不笨,一定会被人识破这明信片是后来印制的(即票后片),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3 13:52


对于朱先生的说话,我说说自己的意见:
1、外国人愿不愿意做,朱先生又怎知道?相信该题材的明信片不会很难找,但发售当天不能马上找到,而这些邮资签条又无需盖戳,预先购买,慢慢再找片,找到再贴上,何须要等“票后片”?
2、我从不相信权威,该枚片虽然由法国极限集邮会所制,但并不代表有“公信力”。如果这些无需盖戳的东西也纳入正规极限片的范围,那时更招传统、邮政史的专家话柄,更有封杀极限集邮的借口。
3、我并无反对别人收集什么邮品,只是建议,在专门刊物、网站就应介绍该类正规邮品。其他邮品可以在其他平台介绍。既然大家选择了极限集邮,就应专心做好“本份”。如果这样也是霸道,如台湾清清网,禁止广告、征求、出让、问价等帖子,轻则删帖或屏蔽,重则“永久禁言”,这样又算不算“鸭霸”?其实我最赞成这种措施,因为这样才会有规律,人人遵守,才显得井井有条。
4、其实朱先生举例的“极限片”就是作为探讨的实例,这样我完全赞同,只是不赞成那些单纯贴图的。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3 18:07
从最初的TCV,到有极限专用规则,发展、努力了80多年才换来的一个规则,难道不值得珍惜和遵循吗?

如果要玩新的也可以啊,你也可以起一个新的名称啊,何必还在借用“极限片”的称谓呢?
可以自创一派,自拟新 ...
chinamc 发表于 2009-4-3 00:31

夏先生可能又搞错了二者之间的顺序,“极限片”的称谓应早于竞赛规则诞生吧。好象竞赛规则中没有规定,不符合竞赛规则的就不能称“极限片”吧。只要满足片、票、戳三要素之间和谐的我认为都可称为“极限片”。
作者: 容乐    时间: 2009-4-3 18:38
本帖最后由 容乐 于 2009-4-3 18:46 编辑

从朱先生3月15日第一次注册到现在二个多星期所有回帖来看,朱先生对集邮和极限集邮的研究很有功底,幸会幸会。 怎么以前没听说过无锡还有您这位隐士阿,真是藏龙卧虎,我是孤陋寡闻了。希望有机会能与您当面探讨极限集邮。
   网上希望不段有新面孔来参与讨论,这也是为网站增加新鲜血液。
作者: 徐正炎    时间: 2009-4-3 18:56
此事让偶想到了个电影奖项:金鸡奖与百花奖,大家想必都很清楚——二者是有“明显”差异的。
专业媒体、网站应该立足于(靠拢)金鸡奖吧,百花奖自有舞台及观众欣赏。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3 18:56
呵,朱先生是我认识的新邮友,来自江阴。。。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3 23:06
本帖最后由 朱维敏 于 2009-4-3 23:20 编辑
此事让偶想到了个电影奖项:金鸡奖与百花奖,大家想必都很清楚——二者是有“明显”差异的。
专业媒体、网站应该立足于(靠拢)金鸡奖吧,百花奖自有舞台及观众欣赏。
徐正炎 发表于 2009-4-3 18:56


从1992年起,中国电影金鸡奖和大众电影百花奖双奖颁奖活动改办为“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2005年开始,金鸡奖和百花奖隔年轮流评选,金鸡百花电影节还是每年举办。
最终合并起来一起欣赏了。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3 23:18
2010年,金鸡百花电影节将在江阴举办。欢迎各位朋友前来欣赏。
作者: 吴洪熙    时间: 2009-4-4 00:07
本帖最后由 吴洪熙 于 2009-4-4 01:06 编辑
吴老师解释了规则,但为会么不对规则的置后性解释一下呢?是新华字典上没有吗?

同样,对规则的解读不能机械地,用字典去解释.而是需要用心,去理解规则,合理地运用规则!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3 09:11

1.请注意我引用的是《现代汉语词典》对“规则”的注解,它没有您说的“置后性”解释。《新华词典》是没有词条注释的。
2.“极限片”的称谓确实早于竞赛规则,但极限集邮的竞赛规则却晚于《FIP极限集邮国际条例》(1974年)、晚于《FIP国际极限明信片收藏章程》(1984年已有书收录)。很明显,在1985年第一个《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规则》出台前,FIP已经对极限片作了规范和限制。这也同时回答了朱志平老师的“《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不等於《極限規則》”问题。
3.我们讨论的是制作极限片要不要遵守规则的问题;不符合规则要求的能不能称为“极限片”的问题;不是极限片要不要创新的问题。
4.创新是需要的,是重要的,但在规则没有认可这些创新作品之前请不要把它说成是“极限明信片”,因为这容易让新入门者“误入歧途”、不知所措,真正影响了极限集邮的普及和健康发展。
5.我个人认为说极限集邮日落西山、岌岌可危、将走向消亡的主要原因不是它创新不创新的问题,而是因为它越来越远离邮政的问题(如没有通过邮政运输渠道实寄;不符合邮资等)。
6.我个人理解,极限规则禁止多图片(也说分格片)是因为这种明信片与邮票和谐的图案没有足够的“放大”。
7.朱志平老师介绍的邮资标签集邮品,因为对这类邮品了解不多、不深,还要学习。但我所知道的是极限片的邮戳必须骑缝的盖销在邮票和明信片上,而且规则也是特别强调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要“机械地”理解、套用规则),我相信这也是制作极限片人的常识。
8.电影金鸡、百花合并起来在一起的仅仅是颁奖活动,而评选还是一个专家评,一个百姓选。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89楼的本意其实是下一句:专业媒体、网站应该立足于(靠拢)金鸡奖吧,百花奖自有舞台及观众欣赏。
作者: 朱维敏    时间: 2009-4-6 11:38
1.请注意我引用的是《现代汉语词典》对“规则”的注解,它没有您说的“置后性”解释。《新华词典》是没有词条注释的。
再查查有没有“滞后”的解释。
2.“极限片”的称谓确实早于竞赛规则,但极限集邮的竞赛规则却晚于《FIP极限集邮国际条例》(1974年)、晚于《FIP国际极限明信片收藏章程》(1984年已有书收录)。很明显,在1985年第一个《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规则》出台前,FIP已经对极限片作了规范和限制。这也同时回答了朱志平老师的“《FIP極限參展評審規則》不等於《極限規則》”问题。
承认“极限片”的称谓确实早于竞赛规则就行。
3.我们讨论的是制作极限片要不要遵守规则的问题;不符合规则要求的能不能称为“极限片”的问题;不是极限片要不要创新的问题。
本贴讨论的是FIP規則是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4.创新是需要的,是重要的,但在规则没有认可这些创新作品之前请不要把它说成是“极限明信片”,因为这容易让新入门者“误入歧途”、不知所措,真正影响了极限集邮的普及和健康发展。
极限片是图画明信片、邮票和邮戳的合成体。明信片、邮票表达相同的主题,邮戳则通过图案或文字与此主题构成关联。极限片应遵循片、票、戳三者相互之间尽最大可能的和谐一致。因此只要满足上述定义的均可称为“极限片”,当然是什么名称不重要,关键是要具有片、票、戳三要素之间和谐一致的特征,台湾就称为“原图卡”。创新和发展是不矛盾的,创新就是为了发展。
5.我个人认为说极限集邮日落西山、岌岌可危、将走向消亡的主要原因不是它创新不创新的问题,而是因为它越来越远离邮政的问题(如没有通过邮政运输渠道实寄;不符合邮资等)。
航天集邮类也是没有通过邮政运输渠道实寄,不符合邮资的。原地集邮类是通过邮政运输渠道实寄,符合邮资的。那为什么竞赛类别中有航天集邮类,而无原地集邮类。
6.我个人理解,极限规则禁止多图片(也说分格片)是因为这种明信片与邮票和谐的图案没有足够的“放大”。
何谓足够的“放大”?有量化标准吗?把邮票原图放大到明信片上不是够“放大”了吗,为什么不提倡?因此“和谐一致”才是极限集邮的本质。
7.朱志平老师介绍的邮资标签集邮品,因为对这类邮品了解不多、不深,还要学习。但我所知道的是极限片的邮戳必须骑缝的盖销在邮票和明信片上,而且规则也是特别强调的(对不起,我不是有意的要“机械地”理解、套用规则),我相信这也是制作极限片人的常识。
《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指导要点》中规定:“使用自动售票机出售的带有图案的预付邮资凭证,并将其贴在明信片的图画—面是允许的。”
8.电影金鸡、百花合并起来在一起的仅仅是颁奖活动,而评选还是一个专家评,一个百姓选。如果我没有理解错误,89楼的本意其实是下一句:专业媒体、网站应该立足于(靠拢)金鸡奖吧,百花奖自有舞台及观众欣赏。
为什么要合在一起颁奖了?只有专家没有观众的活动会持久吗?专家也是百姓中的一员,并不比百姓的智慧高出什么。
作者: hwf    时间: 2009-4-6 13:21
任何规则肯定是出现在事物发生之后这是毋容置疑的,但一旦规则颁布后就得按规则办,正如交通规则出现在汽车之后,但一有了规则,驾驶员就得按规则来行驶.当然你也可以"创新",超速、逆向行驶、变车道、闯红灯、超载、乱停车等等(不过这些也不是创新,规则出现之前就可能有),但这是要付出代价的。
作者: lwj    时间: 2009-4-6 14:19
看到了前面的邮资标签与电子邮票,以及朱先生提到的极限片的邮戳必须骑缝的盖销在邮票和明信片上。我不禁联想到,现在已经开始了自动分拣,机盖邮戳。如果有一天邮政全部实现自动化。极限片的制作要到哪里盖戳(手工的邮政戳)?极限片的制作规则又将如何的变化?
作者: lwj    时间: 2009-4-6 14:56
极限片是一种集邮品,我们必须承认。集邮,集邮吗!
难道现在那些人为的首日封封片片就不是集邮品?只不过就是多了一片遮羞布吧。
其实在面对评审和我们想尽办法维护极限集邮的地位,以及个人观点等方方面面都无时不存在着矛盾。
如夏育磊所提到的将极限片实寄,实寄了是具有邮政意义了,但是在实寄时会出现落地戳的加盖,邮寄过程中的磨损甚至损坏,在邮展时直接影响到品相的评分等一系列的问题。
至于极限集邮的地位会出现怎么样的变化,我想我们是左右不了那些什么主席、委员的。但是我们可以依旧去制作,去收藏。这是我们的爱好,谁也剥夺不了,强制不了。我个人眼里极限集邮的魅力是对历史的追溯,对美的审视,寻找片源、比对贴票,求盖邮戳过程中的享受,还有就是和邮友们交流争论中的快乐。
作者: lwj    时间: 2009-4-6 15:40
什么极限集邮消亡论,极限集邮是否消亡(不能再作为独立的种类参展),只是和那些集邮就是为了参展的人有关。
我7岁开始集邮,那时候,几乎身边的每一位同学都集邮,邮票可以随便买。20后,寄信的柜台只能卖普通邮票,集邮柜台是预订邮票的中转站。集邮市场上的邮商每天为刚发行的邮票涨跌了几毛钱而津津乐道。
有次去寄信,几位学生看到我贴的邮票“非常好看”,就要求邮局柜台的营业员也给她们同样邮票。结果是我将所剩的几枚全部换成了她们买的普票。
3月15日,洛阳世展的巡展之乌鲁木齐站的会场,极限邮集前大人们用手机拍照,学生不停地询问记录,收场时还有人不愿离去。
过年时,4岁的外甥,每天都要看“照片”,就是把我的极限片册搬出来,问东问西。我让他看信封上的邮票,回答却是“这有什么好看的”,把邮票剪下来却是挺乐意。
集邮本身是一种建立在自发基础上的收集爱好。过去是说“增长知识,陶冶情操。”其实就是对美的收藏、欣赏。而极限片却真正的体现了这一点。这就是基础,是有一群痴迷于此的爱好者的基础。我想,不管情况怎么变,大多数人的爱好是不会变的。
我说如果极限集邮都消亡了,那么集邮的群众性也差不多要消亡了。我就不信会有数千计的人会每天面对同一枚只有一个邮戳的信封看来看去。
作者: 徐正炎    时间: 2009-4-6 16:33
  极限网研究的就是“极限片”。在适当的时候可以开个“个人收藏品”专栏,把对“极限片”定义以外的东西都放到那里去尽情的娱乐。把这些东西混淆在“极限片”的内容里,会误导初学者,会影响中国极限集邮的健康发 ...
容乐 发表于 2009-4-1 10:50

“大力宣传“规则”,是每个真正极限集邮爱好者的义务。而且中国的极限集邮的弯路不能再走下去了。再不严肃“规则”,中国的“山寨版”规则都要出炉了。听多人告诉我,有人在省级极限研讨会上已经在鼓吹,要某某省搞个自己极限规则,但愿告诉我这个信息的几个人都听错了或者都理解错了。” 
是啊!

改革开放以来,各个行业都在与“国际接轨”。
记得1985年FIP在罗马通过的《FIP极限集邮展品评审规则》是本会北京老会员林丰年先生最早在1987年6月第五期《极限集邮》上发表,此后1990年燕山出版社出版了《集邮展览与评审各项规则》(俗称“红皮书”);1992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了《集邮展览与评审各项规则》,书中另附有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制定的《集邮展览各项规则》(俗称“蓝皮书”);1999年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了重新修订翻译的《国际集邮联合会(FIP)集邮展览各项规则》(俗称“蓝皮书”)。

值得注意到是,1992年后,中华全国集邮联合会没有再修改、颁布过新的国家级的集邮展览各项规则。据知,目前我们国际、国家级评审员执行的都是FIP的各项评审规则。
怎么还会有人想搞一个地方版规则的计划呢?
作者: jonnygkp    时间: 2009-4-6 23:06
1.请注意我引用的是《现代汉语词典》对“规则”的注解,它没有您说的“置后性”解释。《新华词典》是没有词条注释的。
吴洪熙 发表于 2009-4-4 00:07


没有了新华词典就无法理解中文意思了?
看来新华词典也有置后性啊。。。
也难怪,现在的新词汇翻新太快了,跟不上拍啊。。。




欢迎光临 极限集邮网 (http://chinamaxicard.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