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道具 举报
01.jpg (87.56 KB, 下载次数: 95)
下载附件
2009-7-22 20:27 上传
02.jpg (53.38 KB, 下载次数: 117)
03.jpg (22.7 KB, 下载次数: 97)
都是极限中人,我想大家不必太苛求了,我的一套凤凰片的资料被上海会征用,最后也没署我的名,想想也就算了,也赠送了我会刊,给谁用不是用啊,只要没给其他不是极限网的朋友用去 黄林 发表于 2009-7-22 22:40
黄林友的这种想法也是我的想法,必竟我们的精力与时间是有限的,我们应该把这有限的时间与时间放在如何推动中国极限的发展问题上,而不是动不动就去挑别人的刺,抵毁别人,做那些损人不利己的事情,到头来只会搬起 ... duyongkai 发表于 2009-7-23 08:22
中国极限网最近风波不断,不是好事情.这应该是一个友好交流的平台,公平展示邮友藏品的窗口. 和谐,是极限集邮的最高境界,希望网和极限兴. ljy88 发表于 2009-7-21 13:06
我总认为持有普通发行量较大的明信片(比较稀见的版本除外)和制作完成的(特别是亲自制作的)极限片不能同日而语的。因为明信片上市后购买的人(也即拥有者)很多,而制作完成的成品极限片从某个角度说具有唯一性。 古月 发表于 2009-7-23 18:57
什么“版权”,固然有法律依据,其实说到底,无非“尊重”两个字。 尊重,就是俗话的“比面”,大家比面,什么也不会计较;反之,则依法办事。 “声明”固然无法律依据,大家“比面”,取用资料,打个招呼,有谁会 ... 陈进权 发表于 2009-7-23 20:28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chinamaxicard.com ( 粤ICP备05042178号 )
GMT+8, 2025-5-22 20:33 , Processed in 0.061925 second(s), 1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