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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刊]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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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28 09:45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chipin33 于 2009-4-7 23:36 编辑

筆者前幾天曾在曹會長对《极限集邮者》第一期封面用图的若干说明文中回帖如下:
1.幾年前我就曾寫過一篇文章《FIP極限規則不能規範整體極限集郵活動》(大意如此)
2.文章的重點是說明該規則只是FIP郵展的參展遊戲規則而已,不能拿來約束全體極限集郵活動,況且規則還可隨時更改。用之來定論今日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3-23 12:34

現將多年前寫的那篇文章找出來重刊,請指正!
原文是發表於台灣清清集郵網站,後收錄於筆者個人之《台灣原圖集郵世界》網站,該網站是台灣pchome的免費網頁空間,後因pchome改變經營方針,已不能編輯更新,但原來的網頁內容,部分還能瀏覽,包括這篇文章在內。

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談到集郵原是人類與生俱來對於美好事物蒐集興趣的一種活動之一,因此集郵者對郵品的收集方向是依個人興趣自由選擇發揮的,完全沒有受到FIP規則約束的必要。而郵展,只是眾多集郵活動中的一個組成,不是集郵活動的全部內容,要區分群眾性集郵和競賽性集郵,不能用郵展規則束縛集藏活動、制約集郵者的主觀能動性和創造力。

就全世界集郵人口最多的美國來說,根據一項統計,在成千上百萬的集郵民眾來說,只有約10%有組集參加郵展的意願,而最後真正展出者還不到3%,因此郵展規則實在沒有也不能限制其他97%廣大不參加郵展的集郵群眾並影響其興趣與觀點。

國際集郵聯合會是在1974年始通過了「國際原圖集郵參展規則」,在1975年批准了原圖卡的參展方案,但仍屬於「專題集郵」範疇,直至1980年才通過「原圖集郵」為獨立展出類別,更在1985年通過制訂了「FIP原圖集郵類展品評審專用規則」。譬如規則中規定原圖卡應該是一枚圖畫明信片,貼上一枚郵票,銷一枚郵戳,方是所謂原圖卡……等等細則,但對1974年前的原圖卡則從寬認定,例如圖1貼有兩枚郵票,圖2銷有兩枚郵戳,仍屬可以展出的規範原圖卡。換言之,1974年後以此方式製作就不被認可,因此除非你要參加國際郵展就必須接受他的遊戲規則,反之如不參加郵展,規則與你又何涉?


即以筆者為例,在1995年製作了一枚「台北松山機場」原圖卡(圖3),上面貼連刷郵票兩枚,按當時FIP規則當屬「不規範片」,其實筆者在製作時只有考慮到兩枚郵票始能展現郵票圖案之完整,硬要貼上其中之一枚郵票,規則固合,顯失美觀有所缺陷,失去集郵怡情之樂趣。沒想到FIP 1996年就修改規則,容許主題相連(二枚或以上,但不超過片幅25%為限)的郵票可同時貼在明信片上製成原圖卡,因此這枚原屬「不規範片」就一百八十度翻身成為「規範片」了。

又如筆者在多年前遊覽陽明山國家公園時,在販賣部購藏一套明信片集,有十張彩圖明信片,規格均為12×16.5公分,略大於FIP規定圖畫明信片的最大尺寸(10.5×14.8公分),但在1997年仍適時利用此明信片中之一枚製作了「繡球花」首日銷戳原圖卡,應也是一枚「不規範片」(圖4),不料FIP在1999年又通過大尺寸明信片可裁剪製作原圖卡,看來這枚「繡球花」原圖卡只要略微裁剪邊幅,仍屬「規範」原圖卡了。兩次經驗並非表示筆者有先見之明,只是說明集郵只要基於興趣就可以自由創作,不必完全被規則囿限而已。

因此這裡強調的是,各人收集或製作原圖卡只需符合原圖集郵的基本精神,應可滿足及享受到原圖集郵的樂趣,此精神乃追求片、票、戳三者之間最大的和諧一致,就是一枚好的原圖卡,其他枝枝節節都不重要。但喜歡原圖集郵的朋友如自己執意按照FIP規則製作或收集所謂的「規範原圖卡」,那也是他的自由,但千萬不能拿此規則就輕忽隨意指摘別人的收集或製作。
138#
发表于 2009-10-14 00:01 | 只看该作者
读此贴,有感受,有收获。
137#
发表于 2009-5-26 15:51 | 只看该作者
重读此贴,又有点新的想法:
1、FIP竞赛规则很重要
集邮是一种全球性的休闲活动,同时,它也衍生出竞赛性的攀比活动,如果没有一个大家均认可的竞赛性规则,如何去比赛呢?
2、集邮活动的范围(玩法)太多,不可能为所有的玩法都制定规则
大千世界,各种各样的集邮活动、集邮方式层出不穷,FIP也没有精力,也没有这种必要去制定所有的集邮方式的规则,但是,总体上来说,FIP所制定了的竞赛种类规则,也就是绝大多数人所在玩的一种类别。简单的说就是少数要服从多数。
3、FIP规则对规范集邮活动有很重要的作用
说的功利些,你要从集邮界出名,你要从集邮界获得金钱上的利润,你就要根据FIP规则来完善你的邮品。
136#
发表于 2009-5-23 13:28 | 只看该作者
其实有可以裁剪之类条款的"新规则"从来没有正式的版本,都是极限委员会的讨论文本,未经FIP批准,我国之前使用的都是蓝皮书,并不认可这些修改.
135#
发表于 2009-5-11 20:27 | 只看该作者
134# 方心平


偶给王老话中的"专家"改为"砖家",吼吼
134#
发表于 2009-5-9 03:39 | 只看该作者
准绳只能有一条,有N条就不能叫准绳叫麻绳了——否则就不存在规范和不规范只分了。那些所谓的“不规范”是用哪条准绳衡量出来的?

    只不过因为俺们国家的所谓的“专家”常爱把FIP規則中的要求当强求来教育广大集邮者,所以一看到老外玩出点花样来就会摸不着头脑。
133#
发表于 2009-4-24 18:21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ljy88 于 2009-4-24 18:28 编辑

看了各位的发言,其实分歧并不大。
1.关于制作极限片,朱志平先生与老曹的文章有异曲同工之妙!我都是很赞同的。当然,文章中提及“规则”时,最好是在其前面加上“现行”两字为好。规则总是在不断地修改,制作极限片有时候要敢于脱离现行“评审规则”的索博,但必须遵循极限三要素和谐的大原则去实践。
2.那些与现行规则不相符的“创新”(尝试)之作在介绍时要加以说明,以免初入门的朋友误解。
3.参展当然要按现行规则严格要求。
4.一切有利于提高极限邮集水平的做法都应努力去做,如育磊友提到的尽量收集早期实寄的极限片等.
5.需要说明的是,前主席的包括明信片可以裁切的7点意见,我和李宏友都认为原文的内容是“回答各国极限集邮者对现行规则的疑问”,而不是其个人讲座(谈个人观点),是代表FIP极限集邮委员会对规则作解释说明,如同高等法院作司法解释,台湾的所谓“大法官”释法一般。这是历史,不是什么风传。需要原文的请联系本人或李宏、钟玉龙先生。
132#
发表于 2009-4-23 16:11 | 只看该作者
是的!偶就是“受害者”之一。许多大于标准尺寸的明信片都被偶裁切了!呵呵~~~一段难忘的经历。所以就提出“遵从规则但不拘泥于规则”的观点!
jiukou 发表于 2009-3-29 20:08

裁了就裁了吧,有什么后悔的。
我个人认为,以前规则并未讲不允许裁剪,现在新规则改过来了,应该从改过来的那一时刻算,以后的不可以裁,以前的不受限制;同理,至于图幅小于75%的说法,在规则改过来之前不可以展出,改过来之后的是可以展出。
这才叫新人新办法,旧人旧规矩嘛。不知对否?
131#
发表于 2009-4-20 23:31 | 只看该作者
规则规定极限片在贴片上不能重叠展示,可这次有一部邮集太多的贴片上,极限片重叠!
个性化邮票附票图案"极限片"在目前的规则中没有定义,换句话说这样的东西目前为止还不能称之为极限片,可这次却出现于极限邮集中.、
以上在获奖邮集中吗?
130#
发表于 2009-4-20 22:54 | 只看该作者
郭友又有什么新发现、新感想了?
朱维敏 发表于 2009-4-12 22:22

参观了这次邮展,我不知道如果再去理解FIP规则了!
规则里明确规定,贴片尺寸就介于220*280到230*290毫米之间,可这次邮展,太多的邮集使用了A4规格的贴片,还有一部邮集使用了A3纸,一框邮集只有12个贴片...
规则规定极限片是极限邮集唯一的素材,可这次邮展中的极限邮集,出现了太多我不能理解的所谓"极限片",就象上面的那两张!
规则规定极限片在贴片上不能重叠展示,可这次有一部邮集太多的贴片上,极限片重叠!
个性化邮票附票图案"极限片"在目前的规则中没有定义,换句话说这样的东西目前为止还不能称之为极限片,可这次却出现于极限邮集中.
还有.....
129#
发表于 2009-4-12 22:22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世展,再来想这个问题,我很茫然!
jonnygkp 发表于 2009-4-12 21:44

郭友又有什么新发现、新感想了?
128#
发表于 2009-4-12 21:44 | 只看该作者
看完世展,再来想这个问题,我很茫然!
127#
发表于 2009-4-9 22:09 | 只看该作者
没有想到这个话题,大伙讨论如此发烧热烈,本来真理是愈辩愈明,但要针对主题去发言或回帖,一离题就可能沦为口水战或意气之争,对大家都无裨益。
拙文的主题是《FIP规则不是集邮的唯一准绳》,原是泛指一切集邮活动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7 01:12


感谢朱先生对拙文的赞赏!
其实我在3楼的回帖,已认同朱先生的观点。朱先生大概仍未理解我的“观点”,我只是主张有规则、有秩序。如果大家发帖不分版区、不分类别,就会乱作一团。就如我的“公车所见”一样,就因为极少数人不守秩序,就会影响其他人。极限记事是较随意的一个版区,可以有较自由的发挥,因此,就算与极限集邮无关的帖子亦可以发到该区(之前已有不少这类帖子,我并非“首创”)。如果纯欣赏的规则外的极限片,甚至极限邮照等等,我认为发到该区也是适当的。至于小夏建议发到研究探讨,但如果仅属贴图,并无什么研究或探讨,也显得不对题。
至于台湾清清网的规矩,让网站秩序井然,不知为何朱先生不认同这样的措施?就像大部分网站,买卖帖子混杂在研究、欣赏的帖子中,我个人就觉得混乱一团,不喜欢看这样的网页。有的网站为了“人气”,只要你发帖就欢迎,完全重量不重质。对这些帖子我一点也不认同,我在“观点”的一节已有谈及。

                               匆匆复于洛阳
126#
发表于 2009-4-8 09:29 | 只看该作者
极限片的认定唯一标准是什么?就是“极限明信片应遵循的原则是在这三者相互之间尽可能的和谐一致:(1)邮票(2)图画明信片(3)邮戳盖销”.虽然极限片的出现早于规则,但规则是实践的总结和规范,极限集邮者心里都是有杆秤的.
125#
发表于 2009-4-8 08:51 | 只看该作者
看了这么久,个人觉得FIP規則是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估计大家心中各自都有一杆秤,集邮的经历不同,认识自当有异,勉强不来的。
讨论这么久,这个帖或多或少都会给我们带来一些有益的东东,使我们感到好玩?使己能更加规范极限片的制作与认知?当然,集邮这项活动的本质特征就一个群众性的文化活动,猜想很少会有人把其当作一项事业来做,因此,不管你在从事此类活动较高级别的竞赛中曾获得过多大的成绩,你即便仅参加低级别集邮展览或者从不参展,就一个“玩”字大概可以概括。不过,在这项“玩”的活动中我们的有些行为可能会自觉或不自觉受到一些导向的约束或影响,总的趋向应该是逐渐向好?即是说我们虽好“玩”,内心深处还是有一种“玩”得开心“玩”得有味道的愿望存在的。
偶的认识是:极限片的评价有高低之分,一种认识有深浅之别,其依据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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