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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chipin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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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文重刊]FIP規則不是集郵的唯一準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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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发表于 2009-3-28 11:30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抱类似观点。
但现时有部分人大力鼓吹什么“极限集邮开放论”,建议将那些载体非明信片到的东西也纳入极限集邮,这点本人绝对不能认同,而且也认为极限集邮的专门刊物、网站,不应常常刊登这些东西,特别是那些纯欣赏式的——除非为研究偶尔作为举例只之用。
至于那些说什么“自己喜欢”“玩得开心”就可以的观点,本人同样不会苟同。
其实这类邮品大可以用于开放类邮集,但不要强加于极限集邮上。
另一些有争议的载体明信片,我同样认为制作无妨,但不宜作过多纯欣赏式的介绍。
2#
发表于 2009-3-29 19:4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29 19:47 编辑

笔者也来个狗尾续貂,将6年多前一篇旧稿的一部分(另一部分与此主题无关)贴出,相信看过的人不多。

      2002年7月30日《中国集邮报》第7版喻金刚在《极限片称谓应规范》文内,认为凡不符《FIP极限集邮评审专用规则》及其《指导要点》的均不是极限片,甚至不应称为“不规范”或“不合格”极限片。
      喻先生大概连何谓“极限片”的概念也未弄清楚。从现存世界最早销1894年戳的极限片来看,极限片诞生已超过一世纪,虽然这些古典极限片多在偶然的情况下制成,与现今刻意制作的不同。到1932年出现“极限片(maximum card)”一词,对极限片的制作要求也比较宽松,只要票、片、戳和谐(销戳或没有现今的严谨)就是极限片,而没有像现在的《规则》对票、片、戳均有严格的要求。
      已故极限集邮家应鸿在1998年9月30日的《中国集邮报》介绍了一枚法国圆形极限片,明信片直径17.8毫米。应先生引述法国极限集邮权威人士称:“这枚世足赛圆形极限明信片是正宗邮品,可以参加竞赛级的邮展。其理由是一切可以用作邮政通信的商业明信片均可作为极限明信片的载体”。笔者对该枚圆形极限片可以参加竞赛级邮展的说法仍有保留,因为至今《规则》仍未允许这类极限片参展——因尺寸超大;但说“一切可以用作邮政通信的商业明信片均可作为极限明信片的载体”,说明只要载体是明信片,并且三要素和谐的制成品均是极限片,毋须理会是否符合《规则》。《规则》只是规限哪些极限片才可以用于竞赛级展集,并非用来界定哪些才是极限片。例如香港陈国富在2000年《广州•全国极限集邮邀请展》展出的《异形材极限片》邮集,不少载体明信片均不符合《规则》的要求,但无损其正宗“极限片”的称谓。
      喻先生说“通读”《规则》,“发现”《规则》从未将不符要求的称作(承认)过“极限片”,也没有“不规范(不合格)极限片”之文,只显露喻先生并未“读通”《规则》。难道《规则》详细说明制作极限片应选用哪些明信片,不可采用哪些邮票,应如何销戳等仍未足够,非要加一句“不可展出‘不规范’极限片”不可?至于喻先生引述《规则》只说“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明信片不允许展出”,而不说“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极限片不允许展出”来引证他的观点,更显得他对《规则》的“无知”。该句的英文原文是“Picture  postcards  with  mere  reproduction  of  the  stamp  are  forbidden”,原意是“禁用单纯复制自邮票图案的图画明信片”,喻先生也在极限集邮民刊上看过关于该句话的讨论文章。我国现行《规则》的中译也不难理解,有“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明信片”,不会有“按邮票图案放大的极限片”。就算该枚邮票图案是一枚极限片(如罗马尼亚1970年4月发行的《莫奈绘画极限片》图案邮票,古巴1978年发行的一枚邮票等),用这些邮票图案放大印制的明信片也只是一枚“极限片图案明信片”,并不能将其称为“极限片”。
      说某枚极限片“不规范”或“不合格”并无矛盾,但应指那些不符《规则》的极限片(如片图不足75%,片幅过大或过小等),而不是指一些“相似片”或“相关片”。例如孙中山人像邮票配孙中山故居明信片、睡莲邮票配荷花明信片、糜鹿邮票配梅花鹿明信片等制成品均不是极限片,而不是“不规范”或“不合格”极限片,因为它们的票、片图案毫无和谐可言,与极限片沾不上关系。

                                                〖《当代集邮》2002年11月总第18期〗
3#
发表于 2009-3-30 07:36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3-30 13:03 编辑
制片那叫爱好。
选片组集参展那叫竞赛。
我想没有人集邮就是为了竞赛吧?
从七岁开始集邮,算起来已有二十六七年,其实是就是个爱好。说实话,这个爱好可以说是“劳命伤财”,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 ...
lwj 发表于 2009-3-29 21:25


那为何要玩“极限片”?干脆说“我集邮的”就可以,什么“邮”均可以收集,管他是什么东西
4#
发表于 2009-3-31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特别在意规则的话,不如多去看看邮展中的展品,看看那些获得高奖的展品是如何遵守规则的,下月的洛阳世界邮展,相信大家会对规则的理解会有新的认识~~~当然这也适用于其他集邮类别。
李宏 发表于 2009-3-30 21:54



某次的邮展是否可以作为“指标”?
到底邮展的评审是“人为因素”,这次评审的“口味”,难保下次的评审会同样接受。
5#
发表于 2009-3-31 15:49 | 显示全部楼层
外我想问一 ...
lwj 发表于 2009-3-31 15:11


谢谢提省!
对于这类片,确实有争议。如果是世界遗产题材,可以销发行地戳。
过去香港发行的如泰山、钱江潮、陈氏书院等题材,我也只是做一两枚自己玩玩,天池片也只是制了五六枚而已。
6#
发表于 2009-3-3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陈先生
“对于这类片,确实有争议。如果是世界遗产题材,可以销发行地戳。”
包括风光吗?
lwj 发表于 2009-3-31 18:31


并非《规则》有明确说明,只是过去有一种声音认为世界遗产是“世界性”的,因此可以销发行地戳。大概我的认识有误,不妨听听国家级评审员的意见。
另外,如果明信片是表现这些题材的艺术品,可以销发行地邮戳制作极限片。(未看最新规则,不知有无更改?)
尽管如此,我向来对这种题材制作极限片并不热衷制作。
我向来的观点,载体非明信片、并非有效邮资凭证制作的东西,绝不应列入极限片的范畴,至于那些有争议的极限片,认为制作无妨,但也不应作过多介绍。
刘先生前面的帖子说的“如果这样的爱好再要自己手脚加根绳,脖子勒根锁,那。。。
对那些什么都加规则的人引用一句游戏语言‘你是职业的吧’”,言辞有些激烈,我才回了那个帖子。
人心不同,各如其面,不能要求全部人有同一共识,君子和而不同,也就是求同存异。但我仍认为,在极限集邮刊物、网站,应介绍、研究、探讨符合规则的极限片,不然为何要有“极限集邮”?干脆就如某些鼓吹极限集邮开放论的意见那样,将所有以“极限”为名的东西融为一体好了。
至于那些说“集邮无非是玩,喜欢就可以,何必太累”的声音,我也不认同。做事就要认真,极限集邮就是极限集邮,极限片就是极限片,某些人认为处处讲规则是累,但为何不会考虑其他人,将什么东西也放到极限集邮面前,别人看了也会“累”。
这就好比要尊重别人,在回教徒面前不要谈与猪有关的话题,在僧侣面前也不应吃肉……。
比喻可能不当,仅属个人意见。
7#
发表于 2009-4-1 07:46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雖然您是堅決抵制
請看看下面這兩位極限大家長的作法,可能跟您的看法不一樣!

http://lh3.ggpht.com/_QLeKJW_Mx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1 07:26


是的,每人均有不同喜好,喜欢收藏各种奇怪的东西,别人不应多加指点。
但在极限集邮的平台,就应以极限集邮规则为依归,喜欢“出位”的人,可以到其他平台展示他的各种藏品,又有何不可呢!
8#
发表于 2009-4-1 16: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4-1 19:37 编辑
就事论事,发表对于讨论主题的看法就可以,请不要发这种与主题无关的贴。
别人有意见,首先要看看自己是不是真的有错,如果真的有错,就及时改正。如果没有问题,说明情况就可以了。身正不怕影斜。
chinamc 发表于 2009-4-1 15:44



完全同意。
针对性的言词对彼此均毫无好处,凡事应以事论事、提出有建设性的建议为好。
9#
发表于 2009-4-2 17:55 | 显示全部楼层
引用chinamc的发言:
“首先,FIP规则是准绳;”
完全认可这种观点。我们所说的“极限片”这个名称,是从规则来的;说某枚极限片合不合格,也是根据规则来讨论的。
张福魁 发表于 2009-4-2 16:48


“极限片”的名称并非从规则中来,说某枚极限片合不合格,这个合格是合参展的“格”,并非合不合“极限片”的格。
请参考我在11楼摘录的旧稿。
10#
发表于 2009-4-3 07:33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要玩新的也可以啊,你也可以起一个新的名称啊,何必还在借用“极限片”的称谓呢?
可以自创一派,自拟新 ...
chinamc 发表于 2009-4-3 00:31


这就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
既然大家都在极限集邮内钻研,就应以“正统”的极限片为依归,为何要什么开放类极限片,将极限集邮搞得非驴非马?
我从没考虑参展,但不会因为不参展就鼓吹喜欢怎么玩就怎么玩的。极限片是一个特别的集邮类别,有其固定范围,超出其固定范围就不是极限片。
例如有的极限集邮者邮集做得很出色,但同时也玩开放类,也制作一些“极限邮照”之类的邮品,但不会鼓吹什么极限集邮开放论。
11#
发表于 2009-4-3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陈进权 于 2009-4-3 17:37 编辑
难道购买此邮资标签的时机不是稍纵即逝?希望不要曲解我的原意,至于先预购N张留存以后有适合明信片再制片,外国人不是不懂,只是不愿去做而已,因为大家都不笨,一定会被人识破这明信片是后来印制的(即票后片),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3 13:52


对于朱先生的说话,我说说自己的意见:
1、外国人愿不愿意做,朱先生又怎知道?相信该题材的明信片不会很难找,但发售当天不能马上找到,而这些邮资签条又无需盖戳,预先购买,慢慢再找片,找到再贴上,何须要等“票后片”?
2、我从不相信权威,该枚片虽然由法国极限集邮会所制,但并不代表有“公信力”。如果这些无需盖戳的东西也纳入正规极限片的范围,那时更招传统、邮政史的专家话柄,更有封杀极限集邮的借口。
3、我并无反对别人收集什么邮品,只是建议,在专门刊物、网站就应介绍该类正规邮品。其他邮品可以在其他平台介绍。既然大家选择了极限集邮,就应专心做好“本份”。如果这样也是霸道,如台湾清清网,禁止广告、征求、出让、问价等帖子,轻则删帖或屏蔽,重则“永久禁言”,这样又算不算“鸭霸”?其实我最赞成这种措施,因为这样才会有规律,人人遵守,才显得井井有条。
4、其实朱先生举例的“极限片”就是作为探讨的实例,这样我完全赞同,只是不赞成那些单纯贴图的。
12#
发表于 2009-4-9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想到这个话题,大伙讨论如此发烧热烈,本来真理是愈辩愈明,但要针对主题去发言或回帖,一离题就可能沦为口水战或意气之争,对大家都无裨益。
拙文的主题是《FIP规则不是集邮的唯一准绳》,原是泛指一切集邮活动 ...
chipin33 发表于 2009-4-7 01:12


感谢朱先生对拙文的赞赏!
其实我在3楼的回帖,已认同朱先生的观点。朱先生大概仍未理解我的“观点”,我只是主张有规则、有秩序。如果大家发帖不分版区、不分类别,就会乱作一团。就如我的“公车所见”一样,就因为极少数人不守秩序,就会影响其他人。极限记事是较随意的一个版区,可以有较自由的发挥,因此,就算与极限集邮无关的帖子亦可以发到该区(之前已有不少这类帖子,我并非“首创”)。如果纯欣赏的规则外的极限片,甚至极限邮照等等,我认为发到该区也是适当的。至于小夏建议发到研究探讨,但如果仅属贴图,并无什么研究或探讨,也显得不对题。
至于台湾清清网的规矩,让网站秩序井然,不知为何朱先生不认同这样的措施?就像大部分网站,买卖帖子混杂在研究、欣赏的帖子中,我个人就觉得混乱一团,不喜欢看这样的网页。有的网站为了“人气”,只要你发帖就欢迎,完全重量不重质。对这些帖子我一点也不认同,我在“观点”的一节已有谈及。

                               匆匆复于洛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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